关于《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10-16

关于《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2020年914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永川府办发〔2020〕78号,以下称《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19年生态环境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24号)、《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756号)2019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9〕454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区县在今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区实际,从今年4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于831日提交区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9日提交区委第152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办公室于914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了《规划》,以指导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更好条件

(二)规划思路。规划》将全区农村(含所有村和部分涉农社区)划分为优先区域和一般区域。优先区域包括“三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五沿”(沿三江、沿风景名胜区、沿建成区、沿铁路、沿高速)、“38流域”(长江、嘉陵江、乌江及流域面积大于500 km2的支流控制单元)、“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我区流域面积大于500 km2的支流控制单元有临江河流域,涉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有小安溪和九龙河永川控制单元),共涉及189个村和涉农社区,一般区域涉及37个村和涉农社区(2019年底数据)。每个区域又按照农户集中区(指200户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区)、农户分散区农家乐与民宿三大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治理。其中集中区新建一体化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和对运行负荷率低于60%的已建污水处理厂(站)完善截污管网的方式进行治理;分散区拟对生活污水没有得到管控的农户新建卫生厕所及三格式化粪池的方式进行治理;对农家乐和民宿采取配套建设化粪池和隔油池的方式进行治理。

(三)规划内容。《规划》提出,2021—2025年,我区拟新建2座一体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管网6km;为25座污水处理厂(站)配套建设截污管网71.2km;新建卫生厕所42499座;为农家乐与民宿配套建设化粪池9座,总容积80立方米,配套建设隔油池20座,总容积171立方米。

(四)规划目标。《规划》提出,通过采取措施后,到2025年,预计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由目前的41.84%提高到81.6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5.93%提高到52.16%,分别提高39.81%和26.23%。

(五)工作措施。《规划》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镇街以及惠永水务、相关农家乐及民宿等企业各自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明确了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监管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对目标任务按年度进行了分解。 

三、各年度规划任务

本《规划》目标任务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2021年—2025年),其中2021年拟新建2座一体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管网6km完善截污管网28.9km修建卫生厕所5369座,修建9座化粪池共80立方米20座隔油池共171立方米2022年拟修建截污管网42.3km修建卫生厕所5009座2023年建卫生厕所12292座2024年拟修建卫生厕所11253座2025年拟修建卫生厕所8576座

四、名词解释

本《规划》所称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污水和家庭厨房、洗衣、清洁和洗浴产生的污水,不包括工业企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农村医疗废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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