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6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19-08-12

民建永川区委

你党派提出的《关于建立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靠前服务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提案》(提案编号第4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依法设立调委会问题

2019228日,区委书记、区民营经济促进委员会主任滕宏伟主持召开永川区民营经济促进委员会第4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议方案》。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37日,区工商联、区司法局联合设立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中心下设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永川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依托,以民营企业纠纷化解为重点,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公正公开的服务。

二、关于明确调解受案范围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我们给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受案范围:1.企业间的纠纷;2.企业与职工间的纠纷;3.企业与生产经营关联方间的纠纷;4.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人员间的纠纷;5.其他适合人民调解的各类纠纷。

三、关于建立专业调解队伍问题

为有效化解民营企业纠纷,护航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区司法局从20185月开始精心策划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作。一是合理配备民营企业纠纷调委会成员。调委会主任由区工商联常务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和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副主任兼任,委员由区工商联经济发展部部长、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2名协会会长和2名专职调解员组成。二是遴选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团队。法律服务团成员来自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涵盖了建设、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具有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内部治理、投资融资、债权债务处置、公司重整重组等专业特长。

四、关于创新完善工作机制问题

(一)健全网络,搭建五位一体调解平台。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引入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和复议调解等资源。

(二)完善机制,确保调解平台高效运转。制作了《调委会工作方案》《调委会运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

(三)优化结构,打造专业化调解员队伍。选聘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行业、离退休政法干警等,组成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五、关于加大宣传力度问题

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区司法局会同区工商联、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加强对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一是运用特色手段开展宣传。通过法治茶话会进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大讲堂我们来说法栏目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运用科技媒体开展宣传。运用“永川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永川党建”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等现代网络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三是运用报刊杂志开展宣传。在重庆日报、重庆法制报、永川日报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了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此复函已经黄永健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201956

(联系人:杨青山联系电话:49885285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9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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