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8-20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区人大三次会议第339建议的复

张弢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永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对拆迁后的社级组织调整建制的建议》(第33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复函如下:

目前,永川城市周边和工业园区的部分农村地区存在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因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当地群众办理“农转非”后,陆续进入城镇居住,而户籍仍在原居住地,给基层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的问题,这是当前永川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共性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联合施策,强化与居民配合,共同解决在发展中出现的基层治理难的问题。

一、尊重历史沿革,认真研究分析问题现状

近年来,永川在推进“两双”大城“两高”强区建设中,不断推进城市城区有序扩张,推动工业园区急速扩面提质,壮大产业集群。近年征地超过了10平方公里。为此,就必然会产生失地群众搬迁,人户分离数量庞大,居住地分散,“属地管理模式难以落地”等,导致一系列基层管理问题产生:如街道、村(社区)对辖区人口底数采集不准确,社区属地的管理服务跟不上群众需求,群众在社区没有存在感、归属感。又如群众需要困难救助、工作政审证明等都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极大降低了服务效率,极不利于群众获得感提升。再如社区采集居民基本信息时,因群众不配合等诸多因素导致信息采集不精准,容易形成管理和服务盲区,还可能衍生出更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是推进发展的共性问题,需要属地镇街、园区、公安、市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因地制宜提出解决办法,逐步规范完善相关手续,以满足基层治理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突出规范稳妥,依法依规优化村民小组设置

拆迁后的社级组织调整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管理工程,既要尊重历史沿革,又要适应当前发展,更要保证人民群众满意。根据当前永川城区周边工业园区附近现状和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以按照程序推进优化村民小组设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相关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并报民政部门备案即可。但具体工作中,需要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牵头指导,组织相关部门经过实地深入调研,走访了解群众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调整优化方案后规范调整

三、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加强优化基层治理工作,必须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统筹在社区治理层面聚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五社联动”力量,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整合现有资源等方式,有序推进全区社会工作区级建中心、镇(街道)建站、村(社区)建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智能课堂、心理健康咨询、社会融入、认知与情绪疏导、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事务准入事项,贯彻落实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保留清单”等“四张清单”相关要求,推动落实为民服务各项措施,切实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

同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们也将积极与相关镇街对接,并联合农业农村、市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在规范稳妥推进村居民小组优化整合的同时,大力在拆迁群众中宣传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提高征地群众的自主转户意识,最大可能动员群众将户口迁移到本人居住地充分发挥村(社区)警务室作用,设置便民窗口,方便群众了解户籍迁移流程、办理户口迁移和身份证件等为民服务事项。

再次感谢您对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此复函已经区民政局赵德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3526

   编:402160

人:虞萧菲

联系电话:49825368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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