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8-18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复函


李思勇代表: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滥埋乱葬的建议》(第33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各镇街开展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大力推动村级集中安葬点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建成红炉镇佛泉寺公益性公墓1个。

一、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

202112月,《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民〔2021215号)文件中明确提到:“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保障公益性基本安葬服务供给,到2025年,除渝中区外每个区县应建设1个以上城市公益性公墓,区县覆盖率达到100%;除中心城区外,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永川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届时将在中心城区新建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其余15个镇各建设1个农村示范性公益性公墓,切实解决乱埋乱葬问题。按照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清单,2023年我区将在条件成熟的镇启动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按照全市火化率提升预期性指标,到2025年主城新区火化率将达到100%,据了解,目前全市火化率提升工作方案即将出台,我区将根据市级工作方案要求适时开展火化、土葬区域调整。

二、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机制

农村公益性墓地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承担以下职能职责:一是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或补助的节地生态葬式;二是向普通群众提供充足的经济适用墓位;三是公墓墓区内提倡文明祭扫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纸钱,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四是做好墓园整体规划及配套设施建设。区级各部门协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农村占用耕地、林地建设坟墓的行为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着力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处理,严格保护耕地。区民政局牵头,积极配合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区规资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开展殡葬联合执法,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始终保持殡葬管理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乱修乱建坟墓和活人墓、豪华大墓的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共同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监督管理工作。今年按照市政府活人墓专项整治方案,我区将对各镇街存在的活人墓、豪华墓、硬化大墓实施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整治,以达到清零目标。同时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成各镇街对丧事一条龙从业者”“阴阳”“掌教”“道士等建档立卡,加强政策法规教育,规范从业行为,积极参与引导丧属到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安葬。

    三、大力推广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

目前永川区白塔陵园、黄竹林公墓、佛泉寺公益性公墓均建有低价位公益墓区,壁葬、树葬、草坪葬等售价在40008000元不等,白塔陵园每年对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体火化后开展免费公益花坛葬安葬活动。201911月经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验收,我区两家经营性公墓部分公益墓区达到节地生态葬要求,对符合条件购墓者财政给予3000/穴补助,佛泉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正在积极申办中。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在各镇街新建的公益性墓园,大力推广和拓展节地生态葬墓区,深埋不留坟头,节约土地资源。

四、加大乡村移风易俗和礼葬宣传力度

深化乡村治理,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挖掘和传承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紧紧抓住春节、清明节等时段特点及群众集中祭扫有利时机和利用赶场日、小板凳宣讲、大走访、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节地生态葬、殡葬惠民政策及《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同时利用电视台、永川农业”“茶竹永川网等新媒体及微博、微信等载体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治丧、规范安葬。

再次感谢您对永川区民政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赵德君局长审签。对以上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3419    

邮政编码:402160

联系电话:49833644

联 系 人:郑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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