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5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复函

罗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已征待建”土地管理的建议》(第123号)收悉。经我单位组织人员对提出的“已征待建”土地进行全面巡查,针对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已征未供土地普遍存在管理松散的现象,部分地块存在偷倒、乱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问题,甚至还有乱搭乱建情况,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对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用地规划管控。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在确保用地需求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土地储备数量,以减少已征未供土地数量,降低土地储备成本和管护难度

二是建立已征未供(储备)土地管护制度。针对目前已征未供土地存在的各种乱象,已要求各土地储备单位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已征未供土地的管护工作,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起草了《永川区储备土地管护办法》,明确了管护主体、管护方式、管护费用标准、考核事项等事项,以保证已征待供土地“有人管、有钱管”。目前该办法已送高新区管委会产业促进中心、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计划在今年八月份正式印发实施。

三是规范以征待供土地临时利用。根据城规划建设时序,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划的相关规定,对短期内暂不建设的土地,由土地管护单位采取简单绿化、临时出租利用等方式加强管护,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城市美观的现象发生。

四是完善执法机制。通过镇(街)综合执法、城市规划执法、土地资源执法等联动机制,加强执法管护力度,按照已征待供土地不同的管护主体,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24小时守护等方式及时发现偷倒垃圾、乱倒渣土、乱搭乱建等问题,并及时上报执法部门予以处置。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感谢您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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