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5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

  

蒋子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保护的建议》(第183号)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2022年初,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及镇街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各镇街对标对表组织建立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构建“区、镇街”两级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形成浓厚的耕地保护氛围。

二、严控耕地用途管制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区相继出台《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永规资发﹝2020﹞68号)、《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办规﹝2021﹞3号)等政策文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同时,通过产业发展、项目配套等方式,引导农户将“非农化”“非粮化”的耕地恢复粮油作物种植,目前大安、来苏、何埂等镇街大力推进耕地种草退出机制,恢复耕地种植。

三、强化耕地监测监管

区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印发《永川区耕地保护“网格化”动态巡查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永耕保专办﹝2022﹞4号),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机制。建立了“区-镇(街)-村(居)-社(组)”四级巡查监管体系,明晰巡查范围,聚焦巡查重点,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人,签约“网格员”2881名,落实耕地保护“网格化”专项经费500万元。截目前,累计开展巡查9.26万余人次,制止并防范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390余起,巡查监管效果显著。

四、加强耕地集约利用

我区积极引导农民以出租、入股等方式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截至目前,全区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累计流转土地51.5万亩,其中50亩以上面积23.7万亩,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1%。同时,累计实施耕地宜机化和高标准农田建设10万余亩,将“小田”变成“大田”,同步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农田生产能力,推进规模化种植和集约化经营。

五、加大撂荒耕地整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撂荒问题,把粮食生产与耕地撂荒纳入目标考核,要求各镇街做到满栽满插,严禁撂荒,鼓励代耕。2022年,对市级下发的12659个疑似撂荒耕地图斑进行调查核实,分类管理。对可复耕类型的撂荒地予以整治利用,共实施撂荒耕地整治利用4401.58亩。

六、强化耕地保护宣传

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委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宣传格局。一是成立三个调研小组,深入镇街一线,实地走访调研,以面对面的方式与镇街“一把手”进行沟通交流,加强政策宣传;二是组织村(居)责任人及网格员专题培训会议,以点带面强化技术指导;三是充分利用网格员,点对点派发宣传单20万份入农家户,进群众门,发放宣传笔记本3000册,基层干部人手一册;四是充分利用网络、产业培训会、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会、村社院坝会等形式宣传耕地保护的政策及重要意义,基层干部和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入脑入心。

此复函已经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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