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4号建议的复函
永医保函〔2023〕6号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4号建议的复函
梁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院通过招标药物后价格昂贵的建议》(第294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4号)要求,我区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应通过重庆药品交易所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药交平台)采购,应采尽采,药交平台的挂网价即为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价和销售价。而药交平台上的药品挂网价格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3号)精神,是由上级医保部门按规定进行,区县医保部门无权调整。
为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国家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目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已由试点之初的25个品种扩增到现在435个品种,主要是糖尿病、高血压、抗生素类、抗肿瘤类等临床常用药、短缺药、价格昂贵的药品,集采类药品平均降幅达51%。截至2022年末,我区常态化制度化执行药品集采12批,开展价格监测8088条。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市里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助推药品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持续扩大集采品种范围,有效降低我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做好价格监测和问题反馈,及时向市医保局反映药品挂网价格高于药店销售价格的问题,推动医院采购模式和药交所平台药品价格挂网模式的进一步完善。
此复函已经文章局长审签。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 系 人:曾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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