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0号建议的复函
伍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干部家属患大病不能建档问题的建议》(第36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是指按照村(居)提名初审、镇(街道)审核建档、区民政局备案管理的程序,将除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外,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困难的,因子女就读高中、大中专院校教育费用负担较重导致家庭困难的,因家庭主要成员一、二级重残、患慢性病、年老体弱等缺乏劳动力造成家庭困难的,因家庭遭遇火灾水灾等灾害以及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纳入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范围,并实施有针对性的专项救助、给予帮扶。近年来,随着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工作的开展,按照动态管理制度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现有6212人纳入了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范围,有6212人享受了医疗救助,有效缓解了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因患重病造成“支出型”贫困的特殊困难家庭的困难。
综上所述,纳入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的条件无“村社区干部以及财政供养人员直系亲属患大病不能纳入建档”的规定。只是,鉴于财政供养人员、村社区干部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考虑其身份的特殊性,我们参照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登记制度和按照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规定,对经核算其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及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患大病仍纳入了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范围。
针对您提到的村社区干部以及财政供养人员直系亲属患大病时可以享受与非财政供养人员的待遇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并结合“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主动发现机制和智能救助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感谢您对全区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建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文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0年5 月13日
邮政编码:402160
联系电话:02349585570
联 系 人:黄豫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