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的复函
张正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品牌认证农产品购买保险的建议》(第32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农产品购买保险已是大势所趋
2019年2月19日,中央1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今年仍持续聚焦“三农”,其中,保险作为保障农村居民、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石,被多次重点提及。具体来看,在农业保险方面,1号文件为大灾保险、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险种的落地提供政策支持,提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等。“农业+保险”仍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钥匙。
二、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体系上存在部分问题,包括对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补贴政策有待优化、税收优惠力度有待提高等。目前我委正积极争取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逐步增加农险的保障范围和品种,在政策扶持下,争取提高财政分担比例,以保证大灾保险拓展顺畅。积极探索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认证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等,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保障我区优势特色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杨本森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联 系 人:余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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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2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