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4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协作、积极作为,按照职能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展了水利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行政执法巡查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了积极宣传2023年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321日,我局在神女湖幸福广场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志愿者100余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发放问卷调查500余份,向周边近2000市民发放节水护水、防汛减灾、水法律法规、河长制等方面的宣传手册3000余份。同时,还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场所、公交站点等LED显示屏,以及媒体进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公益宣传,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各河段开展长江、临江河巡河护河行动。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线上法制培训考试,培训和参考率均达100%,参加市水利局法制培训2次,组织全局水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次,围绕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水事纠纷等违法案件查处专项行动,以案说法深入企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2次。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一是通过卫星图班、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巡查检查等方式,参与河湖专项执法行动、水土保持未批先建、饮用水及工程安全、临江河幸福河项目建设清四乱等违法查处行为87次,现场调查处理水事违法行为30余起,立案处理水事违法案件23起,其中处罚1起,罚款1万元,有效维护了良好水环境和水事秩序。二是加大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截至1218日,已征收41个单位水资源费978.90万元,做到应收尽收,按规定全部上缴区财政,并且,将水资源在线监测平台的运行与维护移交局水资源与水保科管理,进一步理顺了水资源在线监测平台的运行与维护单位关系,确保数据上传等工作及时、正常运转。

3.开展川渝(泸永江)跨界区域水行政联合执法暨联合巡河行动。分别对四川合江县白沙镇、临港街道,江津区石蟆镇,永川区朱沱镇沿线及长江干流开展了联合执法和巡河检查,重点检查了毗邻区域河道涉河建设,河道采砂规划、许可和采砂现场管理以及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行为,依法打击四乱,查处毗邻区域其他影响河道行洪的水事违法行为,通过落实川渝泸永江联合执法机制跨界合作协议,促使川渝两省市毗邻地区解决水事纠纷问题更加迅速,川渝两地群众维护水生态平衡意识更强。

4.扎实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是制定方案,明确分工。630日重庆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后,我局结合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永川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永水利〔202368号),由区水利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全区范围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并成立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水利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排查各重点任务领域的问题线索,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二是开展排查,收集线索。76日,组织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召开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专题会,按照防洪安全领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河道采砂管理领域、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四个方面,全面排查在日常巡查和业务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三是建立台账,依法查处。根据收集到的平时巡查和举报的问题线索,分类建立执法案件台账,目前,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发现问题线索58条,立案查处4件,在办理的案件中,没有违法行为属于刑事犯罪需要移交的案件。

5.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区司法局的安排,我局在2022年度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共17件,一般程序处罚案卷4件,此次共评查案卷3卷。一是就如何做好案卷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审查,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版)》进行评查;三是严格按照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等方面进行审查。

6.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围绕全区水利行政执法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了八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水利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按计划推进,全面实施普法。按照区委区政府八五普法规划和水利系统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水利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计划实施,使依法治理及八五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了区水利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组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为我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加强考核监督落实。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待加强,对水利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深,企业业主和涉事群众对执法程序和过程表现出不支持、不配合现象,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2.水行政执法工作仍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操作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水利事业发展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还不全面,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树立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3.水事违法案件信息不畅。比如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水利工程和设施安全,在湖库、河道周边乱倾倒垃圾、违规乱建等行为,由于相关科室和单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既成事实后才发现,存在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

三、2024年工作打算及措施

2024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开展水行政检查与执法、水资源费征收、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为全区水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地学习水利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调解水事纠纷,加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是加强违法案件沟通协调和移交工作。切实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局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建立违法案件查处的移交工作机制,加强河道治理、水土保持、水利设施、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有效提高水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水利执法监督检查,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对重点取水户和煤矿、非煤矿山等相关企业按照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建立水资源费征收台帐,据实按时征收水资源费。配合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查处违规取水、侵占河道、侵占破坏水利工程等水事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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