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2-26

重庆市永川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09年永川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永川区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报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qyc.gov.cn或yc.cq.gov.cn)下载。

    一、概述

    2009年,永川区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公正、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原则,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规范政务公开目录,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效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建设。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一把手”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都分别成立了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落实了专兼职人员。全区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及时更新完善《目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各镇街、各部门能够及时依法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根据信息内容和便民需要,对永川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完善,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便民。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永川区实际情况,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了区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管理和利用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移送查阅。

    (四)强化公众信息网站建设。2009年永川区成立了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务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并对部门和镇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网站进行了整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和物质基础。目前,永川区以改版升级后的“重庆永川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办事指南、审批服务、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进行了网上公开、实现了网上办事和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全区各级政府机关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截止2009年底,全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2条,占10.09  %;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55条,占10.29%;行政许可类信息160条,占10.6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9条,占1.2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2条,占4.11%,其它类信息959条,占63.64%。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

    1、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qyc.gov.cn或yc.cq.gov.cn

    2、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公报

    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及各镇街内设查阅室和公示栏

    4、邀请市民代表旁听两会

    5、重庆市永川区档案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全年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区全年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还待加强。由于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的界定还不够合理;对哪些文种需要主动公开、哪些文种不需要主动公开还不够熟悉。二是机构人员未落实。多数部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思想上不重视,信息公开不及时、数据报送拖拉等现象。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探索。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特别是适合基层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下阶段改进措施

    1、进一步注重宣传,强调实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深化“信息公开是政府应尽的义务,申请公开是人民群众的权利”的观念,让群众主动监督政府进行信息公开。

    2、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的要求,认真调整编制公开目录,深化公开的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3、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在普遍推行政务公开栏、明白单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因地制宜,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和有利监督的目的。

    4、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加大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的投入力度,配强工作人员,不断完善区电子政务办的各项工作制度,为新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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