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3-00032 发文字号: 永财采购〔2023〕1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24 发布日期: 2023-07-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3-00032
发文字号: 永财采购〔2023〕1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24
发布日期: 2023-07-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永财采购〔202314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结合永川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在永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代理的所有项目(以2022年财政计划下达时间为准)(详见附件1

二、检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724日至726日)

代理机构应对2022年度执业情况进行梳理,整理2022年所有采购代理项目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重点梳理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等。

(二)自查阶段(2023727日至730日)

代理机构对照“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附件3表(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自评得分(逐项提供佐证资料),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对应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自查分析说明,作出自评结论;代理机构需将自评佐证资料及自查报告等整理形成卷宗730日前一并加盖公章报送区财政局,电子版本通过邮箱(1091753342@qq.com)报送。

(三)审查阶段(2023731日至910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包括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评价两项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按照“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附件4开展检查731日至815日,抽检项目的招投标档案将由检查组在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提取查看,并由检查组附件21-5

代理机构评价工作按“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检查组填写附件3评价得分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检查组代理机构评价汇总表(附件2-表格6

910日前,区财政局依据综合书面审查和现场考核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布。

(四)整改阶段(2023911915日)

代理机构根据监督检查报告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详细列出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等,并附相关佐证资料,915日前将报告加盖公章报送区财政局,电子版本通过邮箱报送。

(五)处理处罚阶段(2023915日至925日)

区财政局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动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工作要求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安排专人做好自查工作和资料准备,配合财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李文茜       联系电话: 023-49896958

附件1.2023年永川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项目清单

2.2023年代理机构检查表格1-6

      3.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

      4.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3724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