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2-0003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转发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2-0003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转发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永财采购〔2022〕11号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转发

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工作,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的通知》(渝财采购〔20221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此次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抽查内容,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之一,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细化措施,加强保证金收退管理工作。

二、限期清退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对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按规定收取和未及时退还的保证金于720日前退还供应商,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按《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排查表》填报,于721日前报区财政局采购科,同时报送电子件(联系人:吴廷丽,电话:49896958,邮箱:715730117qq.com)。728日起区财政局将常态开设举报电话023-49896958,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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