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1-0012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22 发布日期: 2021-12-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的通报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1-0012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22
发布日期: 2021-12-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的通报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以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期间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询问质疑答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采购效率及节资效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通过单位自查自评、现场监督考核、抽查项目资料、核对公告信息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监督考核情况来看,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对此次考核工作较为重视,能够对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积极主动配合监督考核。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中心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询问质疑答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能够基本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代理组织采购活动。但考核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代理活动不规范,二是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合同管理不到位,四是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五是采购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

六、考核结果

    根据综合考核评分,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结果为良好。


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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