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788/2023-0008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标题: | 永川府复〔2023〕30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788/2023-0008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
标题: | 永川府复〔2023〕30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有效性: |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永川府复〔2023〕30号
申请人:吴*,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00********,住重庆市永川区**镇**村。
被申请人: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陈波,局长。
申请人吴*请求撤销被申请人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作出的永川公(三)强戒决字〔2023〕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5月22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吴*向本机关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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