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7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2〕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日期: 2022-03-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7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2〕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日期: 2022-03-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川府发〔2022〕5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川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2311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2021-2025)

  

第一章 编制背景 - 3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6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6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6 -

第三节 主要目标 - 7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 8 -

第一节 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 8 -

第二节 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 - 12 -

第三节 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 - 15 -

第四节 深化基层残联组织改革 - 21 -

第五节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 22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 24 -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24 -

第二节 认真实施规划 - 24 -

第三节 强化资金保障 - 25 -

第四节 发展助残慈善事业 - 25 -

第五节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25 -

第六节 开展监测评估 - 26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依据《重庆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重庆市永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全面落实扶残助残惠残政策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先后出台了《永川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永川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文件,并制定完善了《永川区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永川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永川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了政策保障。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建立起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覆盖全区2.96万名持证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两项补贴目标人群应补尽补;在全市率先开展贫困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探索试点取得成效;实行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实施针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分类专项救助政策;推出惠及各类残疾人出行、通讯、医疗、养护、辅助器具适配等福利制度,全区残疾人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不同程度的优惠帮扶政策。

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成残疾人康复室115个,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99.09%以上,基本型辅具适配率达100%,残疾人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87%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区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9.82%,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人数逐年升高。建成80个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残疾人人数逐年增加。残疾人服务项目下沉社区,基层助残职能得到加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机制不断完善。

残疾人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一户多残精准帮扶三年行动计划有序实施,爱心牵手”“爱心就业”“爱心圆梦等爱心助残系列活动扎实开展,产业助残、消费助残、电商助残、手工编制、助盲就业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区贫困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建成投用,全区1174户、1282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如期实现稳定脱贫,广大残疾人朋友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同全区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

残疾人工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构建起残疾人三级组织服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全区23个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理事长和1名专(兼)职委员,263个村(社区)残协配齐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服务措施,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息网络,完善残疾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显著增强。肢残、听力、精神等残疾人五大协会实现了三个活跃目标,残疾人自我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永川助残周活动,成功举办我们都是追梦人公益活动、残疾人丰收节、冬日阳光、温暖你我等扶残助残活动50余次。全区志愿助残服务深入开展,助残社会力量不断壮大,形成了一支10000多人的实名制助残志愿者队伍,年均帮扶残疾达到2.5万人次,志愿者助残服务实现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成功造了校园芬芳志愿助残服务队等一批志愿助残服务品牌。

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三是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效益不高,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多样化需求。四是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均衡、不充分,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为薄弱。五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六是扶残助残社会组织数量和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朋友和全区人民一道,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永川“2235”总体发展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工作职责,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把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固根基、提质量。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第三节主要目标

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7%

预期性

2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1000人

预期性

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约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6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7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8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100%

预期性

9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5%

约束性

10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5%

约束性

11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

100%

约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健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电商助残扶贫、残疾妇女手工编织、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健全因残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给予帮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按照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帮扶工作。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

2.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强化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确保患病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减轻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强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采取关注残疾·冬送温暖等方式实施分类救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加强两项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程度。探索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推动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为大小便失禁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参加C5驾驶证培训补贴政策。对残疾人乘坐区内公共交通给予优待和便利。落实下肢残疾人自用车辆绕城高速规定路段通行费优惠政策。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生活垃圾处置优惠补贴政策和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园、旅游景区等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政策。加强残疾孤儿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提高残疾孤儿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将因父母残疾导致无力抚养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

4.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落实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等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落实好29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按规定做好重度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

5.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提高区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对困难失能残疾人员的照护服务能力,强化失能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

7.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做好残疾军人、伤残民警残疾评定标准与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合理衔接工作,保证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8.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动员村(居)民协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2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推动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支持。为大小便失禁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5.精神残疾人门诊医药费保障。对精神障碍患者和精神残疾人医药费予以豁免(门诊治疗性基本药物免费)。

6.残疾人电信业务资费优惠。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流量资费。

7.残疾评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二、服务类

1.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予以解决。

2.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依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养老、托养等机构,动员社会力量,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4.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圈”、“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务”。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5.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护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或相关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

第二节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

1.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奖励补贴等资金投入。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对残疾人就业先进个人和用人单位给予表彰。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落实残保金征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严格审核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社会企业等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支持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就近就便参与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鼓励残疾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鼓励适合残疾人的居家就业、平台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专栏3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3.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见习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

4.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3.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将残疾人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残疾人就业适应性培训、定岗定向培训。组织开展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项目培训。举办区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积极组织务农残疾人参加各类培训项目,因地制宜、因人授课不断提高培训实效。帮助残疾人参与富民乡村产业,建立健全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支持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扶持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及其亲属。帮助农村残疾人自主创业和进城务工转移就业。

5.加强和规范盲人按摩管理工作。鼓励协调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拓宽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信息化应用等领域就业渠道。

6.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开展针对精神、智力残疾人的支持性就业服务。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服务活动。

7.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专栏4  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落实国务院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

2.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和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

7.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第三节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

1.加强残疾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落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引导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营造接纳、包容、关怀的社会氛围,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致残性传染病和碘缺乏病、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控。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防止老年人、儿童跌倒等意外伤害,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结合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眼日、爱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节日节点,开展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2.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就医提供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等纳入全区卫生服务调查,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水平。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儿童保健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康复期间生活、交通补助标准,探索将有康复训练需求的7-14周岁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评价工作,提升康复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残疾儿童康复质量。支持鼓励儿童福利机构配备康复设备和专业人员,拓展和完善康复功能,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4.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扎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残疾儿童早期康复等重点服务项目,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打造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心理咨询室、残疾人辅具展示厅,增强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心理康复功能。加强社区康复,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和全员规范化培训。

5.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健全完善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照护服务,健全家庭照顾、社区康复、机构照护协调发展的长期照护体系。探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为越来越多的居家患者就近提供社区康复服务,降低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提高患者自理率、就业率。力争到2025年,80%以上的镇(街道)可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

6.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加快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增强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供给能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提升个性化、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专栏5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继续实施“福康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项目,为特困、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和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的残疾人、孤残儿童等提供康复服务。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4.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推广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5.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培育项目。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6.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康复医生、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助听器验配、辅助器具咨询师等康复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分层次、分年度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康复专业人员培训。

7.提升残疾人教育质量。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重庆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根据一人一案一档,分类施策办法,加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管理,加快发展与康复相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提高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比例,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贯彻落实残疾学生助学制度,推动实现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少年“15免费教育。为残疾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提供合理便利,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专栏6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设立和规范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加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管理,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对残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鼓励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及专业人员,让残疾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5.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实施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人才培养。

6.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新建特殊教育学校,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7.手语盲文推广项目。加强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推广,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国家通用手语推广。

8.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将残疾人文化工作融入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局,加大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提高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机和节点,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永川博物馆、图书馆等区级文化场所通用手语可视化讲解,区内媒体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大力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打造富有特色的残疾人文创品牌,创建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

9.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深入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建立残健体育融合发展机制,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残疾人体育融入大中小学校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各项赛事。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打造残疾人啦啦操运动发展模范区,举办各类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赛事,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身边化。整合区特校、区体校等多方资源,常态化开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训练项目,积极创建市级残疾人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

专栏7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体活动)文化服务。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等产品和服务。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

3.聋人文化服务项目。永川电视台提供实时字幕、手语主持人,鼓励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推动永川博物馆等区级文化场所通用手语可视化讲解。

4.特殊艺术推广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5.残疾人竞技体育提升行动。筹办好重庆市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和残疾人专项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提升我区残疾人运动员竞技体育水平。

7.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设立残疾人文体示范点,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打造残疾人啦啦操运动发展模范区。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组织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10.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镇(街道)、村(社区)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最多跑一次”乃至“一次也不跑”。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专栏8  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重点项目

1.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残疾人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完善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据信息,精准掌握管理残疾人就业数据和就业工作开展情况。

3.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项目。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调查统计。加强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完善和更新、丰富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数据资源,实现与公安、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库的联通共享,实现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11.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着力加强和改善残疾人服务,加快补齐农村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社会保障、残疾预防和重度残疾人照护等服务短板。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助残责任,将扶残助残纳入村规民约。城镇民生服务设施辐射带动乡村残疾人康复、照护、托养等服务,引导鼓励城镇专业残疾人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

第四节深化基层残联组织改革

1.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全区各级残联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成为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群众满意的桥梁纽带。要围绕强三性、去四化,加强组织建设和服务创新,推动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搞好区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

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区、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镇(街道)建立建设残疾人“渝馨家园”等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村(居)委会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料、邻里互助等服务。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残疾评定、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工作和残疾人电子证照工作,推进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为残疾人办证提供便利服务。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增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力量。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与人才储备,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改善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队伍。

第五节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

1.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继续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降低残疾人享受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残疾人享受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方便残疾人诉讼。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通用规范》等强制性标准,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在新型城镇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无障碍改造。区住房城乡建委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无障碍设计、设施和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社会福利、文化、体育、旅游、交通、金融等公共服务机构、居住小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优先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居家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水平。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

3.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条例》,提高残疾人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健全以镇(街道)残联为骨干,以村(社区)残协为依托的全区残疾人信访工作网络。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4.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永川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区、新型智慧城市评比指标。推广便利普惠的电信服务,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

专栏9  无障碍重点项目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加快推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

3.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社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4.无障碍公共厕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5.互联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无障碍改造。

6.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把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第二节认真实施规划

各镇(街道)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工程。与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区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阶段逐项制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第三节强化资金保障

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支出责任合理安排经费。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资金向需求量大、实施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残疾人服务项目倾斜。完善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第四节发展助残慈善事业

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深化校园芬芳助残志愿服务品牌,组织青少年参加助残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服务,推动志愿者助残服务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鼓励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引导动员慈善组织、社会企业、爱心人士和公益组织、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残助残行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加强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引导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残疾人服务。

第五节营造良好社会氛

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积极举办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预防出生缺陷日残疾预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打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残疾人事业新闻人物和助残人物评选等宣传平台和品牌,制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文化产品,讲好永川残疾人故事,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第六节开展监测评

实施好本规划是全区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全社会的义务。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将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并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对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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