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36512/2019-0095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2-21 | 发布日期: | 2019-02-21 |
标题: | 永川区政协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009336512/2019-0095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02-21 | ||||
发布日期: | 2019-02-21 | ||||
标题: | 永川区政协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职能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办公室或永川区政协办公室)是区政协的综合性办事机构。主要的职能职责:做好永川区政协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落实区政协领导应参加的各项重要活动;负责本室与有关委员的联系工作;协助各专委会做好调研、视察和考察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协信息的收集、整理、编报工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负责编报《永川政协周况》内刊、《永川政协》会刊、区政协大事记和年鉴资料;做好区政协机关日常文电起草、文书档案、印鉴管理、文件印刷、网络管理和上呈下达工作;负责组织区政协机关日常值班、机要保密、报刊征订、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区政协机关党组织的日常事务工作和机关群团组织的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协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养老保险、教育培训、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和老干部服务等有关工作;搞好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和来宾接待服务工作;搞好与上级政协办公厅(室)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交流与合作;做好上级政协和外地政协来永考察相关情况、对口来访的接待工作。
(二)单位构成。
永川区政协由23个界别组成,现有委员327名,其中,政协常委59名。机关设有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办公室及6个专委会,其中,政协办公室设有3个科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机关现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在职22人,机关工勤在职5人,下属事业在职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21人。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1.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49万元,比2018年增加1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49万元,比2018年增加14.27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目标考核奖励和离退休健康休养标准、增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外高出部分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提高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费等;项目支出429万元,与2018年相同,主要用于政治协商(政协会议、专题调研、界别活动费)、参政议政(委员学习培训、政协理论研讨、会刊外宣、联谊联络)、民主监督(委员视察、民主评议、“三个政协”建设、反映社情民意、委员履职尽责实践活动、委员活动)等项目的开展。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与2018年相同。永川区政协办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1万元,比2018年减少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接待费21万元,比2018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同。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4.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33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人员(2018年预算中包含了借调人员,2019年不包含)减少,公用经费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2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周洪杰,电话:023-498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