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9-0090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2-21
标题: 永川区科学技术局(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9-0090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2-21
标题: 永川区科学技术局(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科技改革工作。 

2、负责全区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其它事业费、其它科技资金和科研物资的使用配置和监督管理。 

3、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攻关、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基金、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等系列项目,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4、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工作。 

5、承担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专利执法和专利资助工作。 

6、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和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国内外先进项目以及科技智力工作。 

7、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发展。 

8、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镇街科技工作。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9、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能:研究促进生产力发展政策;提供科技政策、人才、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协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以及产学研、对外交流合作;协助开展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承担科技金融服务,负责科技金融统筹协调;提高高新技术服务;提供农业科技服务;提供社会事务服务、科技人才服务及科技奖励、科技考核等相关事项等。 

10、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川委发20191号)要求,将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等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科学技术局。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单位构成。 

1、重庆市永川区科学技术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技创新促进科。 

2、重庆市永川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加挂“重庆市永川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牌子)为重庆市永川区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0.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0.05万元,比2018年增加255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05万元,比2018年减少6.4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相应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项目支出3605万元,比2018年增加2560万元,主要原因是:1、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2500万元结转;2、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的开展,新增科技金融管理经费6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实施永川区科技项目、永川区专利资助,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创新驱动发展工作,2019年重庆高交会(军博会)参展、农业科技园区及科技大观园管理及运行、重庆永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建设、科技金融重点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04万元,比2018年减少3.8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向玉,电话:023-49821749 

科技局19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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