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365666725/2020-0002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7365666725/2020-0002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位于永川区东面新城区,辖区面积54.2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万人,户籍人口16.5万人,辖6个行政村和11个社区。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村和社区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村和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等行政工作;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现有在职人员122人,离休职工1人,退休职工124人。主要内设行政机构8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单独设置。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街道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承担。设置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拨款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439.55万元。支出总计8439.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6.73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三城同创,通组公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资金,税收略有增加,对村、社区干部误工补助标准提高等,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402.98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70.79万元,增长17.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2.9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6.5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41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38万元,增长17.84%。其中:基本支出3114.82万元,占37.00% ;项目支出5304.74万元,占63.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5万元,减少58.03%,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安排资金同比下降,导致当年结转下降,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较高,符合规定才能使用,造成资金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22.5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分别增加1270.79万元、1274.38万元,分别增长17.82%、17.8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农村通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三城同创和对村社的投入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40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270.79万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专项补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3.27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民政优抚专项补助、新城管委会移交安置房管理费用、“三城同创”、 区外户口购房优惠补贴、通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5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1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38万元,增长17.8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三城同创和对村社的投入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9.84万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统发纳入决算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了安置房管理费、兑付购房优惠补贴、通组公路建设等专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5万元,减少58.03%,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条件较高,由区财政统一收回,统筹调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3.84万元,占2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63万元,增长8.6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行政运行支出,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等。

(2)国防支出3.48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安排了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9.89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6.64万元,增长22.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群众文化活动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0.53万元,占34.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537.45万元,增长113.63%,主要原因是民政优抚对象统发纳入该项决算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增加了对社区建设的经费投入,离退休支出也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3.79万元,占4.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27万元,增长34.55%,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年初未预算),人员增资医保缴费增加,同时加大了对失独家庭的人文关怀和救助力度。

(6)城乡社区支出1932.25万元,占2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8.45万元,增加68.91%,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上级安排的三城同创和农村通组公路建设资金。

(7)农林水支出751.55万元,占8.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2万元,减少2.71%,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农村人畜饮水项目未实施及临江河治理支出有所减少。

(8)交通运输支出250.31万元,占2.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及养护费用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83.91万元,占2.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6万元,增长55.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费增加。

(10)其他支出100.00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了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2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奖励和离退休健康休养金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6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2万元,增加17.77%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及福利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接待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481.95万元,本年支出481.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通组公路建设和养老服务站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0.8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4万元,下降9.2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只减不增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辖区应急、维稳、森林防火、交通安全检查、征地拆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61.47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民调宣传走访、征地拆迁、违章建筑拆除、招商引资、工作加班、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0.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4万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节约了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含2台环卫车);国内公务接待934批次8806人次。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元,车均维护费2.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3万元,上升16.07%,主要原因是为新增人员购置了办公设备,同时人员增加,办公耗材消耗略有增多,另外物价有所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60%。货物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室用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办事处按照年初预算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质量效益。对三城同创、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辖区农村公路建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项目加强资金监管,对照绩效目标要求,合理安排资金数量和进度,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电话:023-6119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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