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20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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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区城乡规划、测绘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

2、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区城乡规划的编制、修改、评审、审查、审批和呈报。负责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出具用地规划条件、建设工程选址、设计方案审查、放线验线、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村规划区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确定规划设计要求,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主管全区测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制订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参与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负责本区地图和各类专业地图的审批和监制;依照《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规定,负责测绘标志、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管理;负责全区城乡规划档案和测绘成果管理;负责全区地理信息和各类城乡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全区规划和测绘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计划、管理和规范规划设计及测绘市场;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初审、验证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负责对进入本区城乡规划、测绘市场的单位注册登记;负责组织本区规划、测绘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城市注册规划师执业制度管理。

5、负责全区规划监察执法工作。

6、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

7、负责开展空间发展战略、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等规划研究工作;承担全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街区保护规划管理工作。

8、承担实施城乡规划、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规范规划和测绘市场秩序等工作责任。

9、承担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规划局内设机构1室4科:办公室、法规科(群众工作科)、规划编制科、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测绘管理科(永川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大队、区规划信息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888.22万元,支出总计3,888.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0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项目编制。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888.2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4.20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项目编制。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8.22万元,占100.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8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0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项目编制。其中:基本支出1,480.37万元,占38.07%;项目支出2,407.85万元,占61.9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8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0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项目编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8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编制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8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0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项目编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8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编制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没有结转和结余   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9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纪委追加纪检工作人员纪检监察事务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0.47万元,占4.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4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79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3,586.58万元,占9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05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编制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65.39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0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0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8万元,下降56.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6万元,下降14.6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违法建筑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52.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0万元,下降7.3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使用和维修管理。

公务接待费3.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规划编制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8万元,下降69.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6万元,下降36.7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3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4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的规委会会议次数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2.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主要用于采购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将16个项目纳入了绩效目标自评范围,涉及资金2405.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达到了当年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城市规划专家评审及规委会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保障了2018年区规划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审议了全区各类城乡规划及重大事项和政策。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吴军

电  话:023-49899135

附件:永川区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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