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36512/2019-0518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009336512/2019-05186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报批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规划;负责矿业权市场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防震减灾、群测群防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土地调查和变更调查工作;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核办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7科1室,即:办公室、建设用地管理科、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科(挂地震局牌子)、房地产市场和权籍管理科、物业管理科(群众工作科)、规划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
下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永川区房地产档案馆、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队、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永川区地质地震监测站、永川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永川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以及16个基层管理所。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永川区房地产档案馆、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队、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永川区地质地震监测站、永川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永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永川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以及16个基层管理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4,550.43万元,支出总计74,550.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99.75万元、下降42.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土地出让成本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4,550.4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5,946.24万元,下降42.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出让成本支出未列入本年度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550.43万元,占100.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4,55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99.75万元,下降42.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土地出让成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579.25万元,占6.14%;项目支出69,971.18万元,占93.86%,无经营支出。此外,无结余分配。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74,55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46.24万元,下降42.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土地出让成本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89.21万元,增长358.4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的年初预算未包含土地出让成本支出的预算。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55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99.75万元,下降42.94%。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成本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89.21万元,增长358.4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的年初预算未包含土地出让成本支出的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纪检办案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0.26万元,占0.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23万元,增长12.5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各类保险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76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8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医保费基数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56,863.33万元,占76.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92.17万元,增长3,110.5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的年初预算未包含土地出让成本支出的预算。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66.23万元,占13.77%,较年初预算减少101.44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的完成。
(6)住房保障支出6,550.84万元,占8.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2.05万元,增长96.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廉租住房的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72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各类保险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6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9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类宣传活动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气费用、印刷费、咨询费、劳务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53,12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69.27万元,下降45.28%,本年支出53,12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80.27万元,下降45.29%,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成本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83万元,下降67.2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54万元,下降46.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39万元,主要用于重庆市及各区内因公出行、各类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本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44.7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4万元,下降11.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使用成本。
公务接待费3.73万元,主要用于到我单位学习交流及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本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72万元,下降94.30%,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11万元,下降90.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111批次6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9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6万元,下降13.11%,主要原因是严控费用支出管理,机关运行成本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64.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9.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9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主要用于采购货物。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将32个项目纳入了绩效目标自评范围,涉及资金4503.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按预算执行的质量、预算执行进度,做到了目标的清晰及细化,达到了预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永久性基本农田标志牌更新项目是国房局机关的绩效目标自评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工作共完成基本农田标志牌更新28块,群众满意度超过90%,有效地宣传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86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