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17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848396R/2023-0017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住房城乡建委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日期: 2023-09-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全委设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建筑管理科(群众工作科)、勘察设计节能科(行政审批科)、住房和物业管理科、人防工程科、消防科和财务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0854.97万元,支出总计30854.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9.86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085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9.86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拨款和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54.97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0854.9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129.86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46.04万元,占2.1%;项目支出30208.93万元,占9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854.9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29.86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2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19.29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拨款和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28.18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上级专款结转下年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2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19.29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28.18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等上级专款结转下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26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3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退休健康休养费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30.7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4563.6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15879.14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新增下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647.85万元,占8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80.9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按支付节点要求需次年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1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五险一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6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52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0.57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和三河汇碧还本付息项目。本年支出352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0.57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和三河汇碧还本付息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公务接待费46.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建设领域专家考察、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20批次28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6万元,增长277.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三区管理会议和自建房安全领域等方面会议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4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相关影响,减少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6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主要用于采购全国第一次承灾体风险普查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 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2项,涉及资金63638.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好,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3-4922026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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