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532607R/2020-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能源局 成文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532607R/2020-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能源局
成文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全区能源产业发展形势,拟定本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能源产业发展地方性文件起草,拟定有关能源体制改革发展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有关问题。

3.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区城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重大能源设备研发,组织协能源重大示范工程;负责煤炭、页岩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规定,监测能源发展情况。

4.负责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经济运行、负责年度能源产业目标调控,协调解决能源企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工作建议,协调推进能源企业经济运行中财政、金融政策的落实和能源项目投融资工作。
    5.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

6.负责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含附属设施)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含附属设施)安全检査。

7.负责指导能源产业科技进步,推广能源产业先进装备及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等工作;负责推进页岩气综合高效利用,延伸页岩气产业链;负责衔接有关能源央企在永的协调工作。

8.负责贯彻实施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矿井)开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拟定全区煤炭行业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査等。负责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权限范内煤矿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转报。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审查和监管。
    9.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和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煤矿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煤矿事故抢险及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煤矿技术改造项目(方案)审查、上报和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煤矿“四化”建设、“一优三减”、“四并重”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11.负责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和再教育工作。
    12.负责煤炭等能源行业信访稳定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能源局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区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区能源局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档案、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工作。
2.规划发展管理科(煤炭行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能源改革发展方案,起草能源产业发展地方性文件,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政策问题;负责页岩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规定,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指导能源产业科技进步,推广能源产业先进装备及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负责推进页岩气综合高效利用,延伸页岩产业链等;负责指导、管理、协调推进能源综合利用工作;负宣传贯彻国家能源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矿井)开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煤炭行业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技改造项目(方案)、审查、上报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煤矿“四化”建设、“一优三减”、“四并重"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3.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页岩气勘探开发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长输油管道(含附属设施)保护工作及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辖区: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法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安全监责煤矿新建、技改、扩能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矿安全监管管理;督促煤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其他相关工作。

(三)单位构成。

1.区能源企业服务中心:煤矿、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煤矿、能源企业技术指导;能源行业教育培训指导;组织能源企业对外交流合作;能源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指导;能源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和人才引进培育与信息管理;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支队:受区能源局委托,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检査、行政强制权;行使页岩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组建区能源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理职责,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等整合;组建区能源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的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等行政职责划入区能源局。将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更名为区能源企业服务中心,为区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799.42万元,支出总计4,799.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5.02万元、增长61.3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增加1887万元,收入合计减少61.98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91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8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2.4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87.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71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23万元,增长241.61%,主要原因是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渝财产业【2019】97号、永财产业【2019】20号2019年页岩气开发利用中央补贴资金等。其中:基本支出646.23万元,占17.40%;项目支出3,068.40万元,占82.6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8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2.21万元,下降42.51%,主要原因是渝财产业【2018】44号、永财建【2018】40号下达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中央清算奖补项目资金拨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99.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5.02万元,增长61.3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增加1825.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8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98万元,调入1人,调出2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9.68万元,增长249.74%。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终追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渝财产业【2019】97号、永财产业【2019】20号2019年页岩气开发利用中央补贴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87.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23万元,增长241.61%。主要原因是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渝财产业【2019】97号、永财产业【2019】20号2019年页岩气开发利用中央补贴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1.89万元,增长346.07%。主要原因是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渝财产业【2019】97号、永财产业【2019】20号2019年页岩气开发利用中央补贴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8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2.21万元,下降42.51%,主要原因是渝财产业【2018】44号、永财建【2018】40号下达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中央清算奖补项目资金拨付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终追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0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5.13万元,占3.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0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整后社保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2.94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3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整后社保缴费未使用完毕

(4)节能环保支出2,694.21万元,占7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4.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终追加了清算2017年并预拨2018年页岩气开发利用中央补贴资金、渝财产业【2019】97号、永财产业【2019】20号2019年页岩气开发利用中央补贴资金。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3.00万元,占3.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年终追加了渝财建【2019】166号、永财产业【2019】17号下达2019年市级煤炭发展专项资金133.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5.72万元,占0.6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3.63万元,占1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1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整后社保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2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调出2人,个人待遇调整后社保缴费未使用完毕。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1万元,增长14.0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7万元,下降14.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能源审查和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16.3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50%,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6.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能源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能源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7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1万元,增长14.0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81.66%,主要原因是增加本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及会议用品。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0万元,下降70.44%,主要原因是减少外出学习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模板)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3.4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 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 安全执法检查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郭元真,联系电话:49828702

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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