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18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18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指导煤炭行业发展:负责贯彻实施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矿井)开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煤炭行业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

    监管煤矿安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全区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等。

    负责煤矿技术指导、技改项目监管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全区煤矿开采技术指导;负责煤矿改建、扩建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对外交流等。

监管煤矿职业健康:负责监督煤矿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和保护责任;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等。

管理煤炭行业安全培训:负责制定全区煤矿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

    征收有关规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本区有关规定,负责有关规费征收工作等。

组织煤矿事故抢险,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协调全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

    其他相关任务:为煤炭行业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煤炭行业信访稳定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我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下属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1个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3人,现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47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974.4万元,支出总计1087.4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9.57万元、增加103.05%;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83万元、减少2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追加绩效高出部分、三公经费减少、购买办公用品减少、增加渝财产业【2018】44号、永财建【2018】40号下达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中央清算奖补资金、减少煤矿关闭及信访稳定经费。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74.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09.57万元,增长103.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追加绩效高出部分、三公经费减少、购买办公用品减少、追加渝财产业【2018】44号、永财建【2018】40号下达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中央清算奖补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4.4万元,占财政收入拨款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83万元,减少25.84%,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用品减少、减少煤矿关闭及信访稳定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57.94万元,占60.51%;项目支出429.46万元,占39.4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渝财产业【2018】44号、永财建【2018】40号下达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中央清算奖补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产生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74.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09.57万元,增长103.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增加渝财产业【2018】44号、永财建【2018】40号下达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中央清算奖补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3.03万元,增长233.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渝财产业【2018】44号、永财建【2018】40号下达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中央清算奖补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83万元,减少2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追加绩效高出部分、三公经费减少、购买办公用品减少、减少煤矿关闭及信访稳定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0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追加绩效高出部分。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渝财产业【2018】44号、永财建【2018】40号下达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中央清算奖补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产生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3万元,占1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5万元,增长17.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06万元,占4.0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75.54万元,占8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19万元,增长25.02%,主要原因是追加煤炭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4.97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7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代扣预算充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2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8.4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油费、过路过桥费、洗停费、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万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6.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领导及区级部门和区县部门之间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30.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7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9.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社保代扣预算充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前后勾稽不对),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将5个项目纳入了绩效目标自评范围,涉及资金190.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由于客观原因致使有三个项未完成,聘用人员经费支出项目由于聘用人员减少,永和煤矿与泸永桥煤矿大额医保项目由于报账人数的不稳定性所致,执法人员下井补贴项目由于下井次数的不确定性。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安全监测监控维护及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829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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