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1-0014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1-0014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日期: 2021-08-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有效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服务,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指导镇(街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2.实施社会救助服务:承担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精简定救等社会救助事务;指导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3.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服务。负责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业务。

4.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等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统计、分析和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指导镇(街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业务,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5.相关业务培训: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民政惠民济困保、精简定救和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等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6.其他相关服务:负责与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方面的有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4924.52万元,支出总计14924.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14.4万元、增长431.1%,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159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519.2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424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95.2万元,增长436.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49.00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75.5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1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76.96万元,增长52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4.3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1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06万元,占2.4%;项目支出12998.5万元,占97.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12.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24.5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2114.4万元增长431.1%。主要原因一是民政兜底救助保障进一步扩面调标,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支出增加;二是低保资金纳入低保中心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3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0.96万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一是民政兜底救助保障进一步扩面调标,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支出增加;二是低保资金纳入低保中心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2.39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上级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基金4750.1万元,用于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照料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因先使用了上级下达的基金,导致年初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未使用完成,决算时,年终平衡预算。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2.72万元,增长313.6%。主要原因一是民政兜底救急保障进一步扩面调标,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支出增加;二是低保资金纳入低保中心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9.83万元,下降29.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上级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基金4750.1万元,用于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照料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因先使用了上级下达的基金,导致年初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未使用完成,决算时,年终平衡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7.44万元,增长138.8%按照发放标准和要求,需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4.比较情况。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62.81万元,占9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0.55万元,下降29.1%,使用了年中追加上级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基金4750.1万元,用于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照料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导致年初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未使用完成,决算时,年终平衡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20.42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3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基数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3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单位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81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4.24万元,增长5888.3%,主要原因增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照料护理补贴等;本年支出481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4.24万元,增长5888.3%,主要原因是增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照料护理补贴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救助试点考察接待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0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2.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民政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及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救助试点考察接待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1.1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委托业务费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3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人员公用经费定额调标。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精简会议次数,减少参会人员,会议费支出相应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减少了资料的印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协同救助”平台二期开发升级。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2998.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联系人及电话

蒋世明13883901169

主管部门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民政局机关、低保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99

总量

662

总量

574.38

87%

其中:财政资金

199

其中:财政资金

662

其中:财政资金

574.38

87%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失能(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特困人员和16岁以下特困人员享受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2020年预计全区有全护理特困人员325人,半护理特困人员1260人,每月定期发放,全面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全区全年为特困照料补贴人员全护理358人,半护理1308人,自理人员5095人发放护理补贴,已经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相对平稳。保证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是否核心指标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特困全护理人数

325

358

100%


特困半护理人数

1260

1308

100%


特困自理人数

5664

5095

100%


全护理人员照料护理每月发放补贴标准

300

300

100%


半护理人员照料护理每月发放补贴标准

200

200

100%


自理人员照料护理每月发放补贴标准

50

50

100%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全面保障

全面保障

100%


经常性抽查覆盖镇街

100%

100%

100%


发放准确率

99%

100%

100%


发放准确率

99%

100%

10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蒋世明023-4987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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