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18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标题: 永川区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9-05185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标题: 永川区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区监委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机构设置。区纪委共设24个办公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派出监察室。

(三)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区纪委增设了10个办公室,分别是3个监督检查室、1个审查调查室、6个派出监察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44.60万元,支出总计1444.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67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财政拨款和支出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44.6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85.87万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财政拨款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4.6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4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67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49.80万元,占58.83%;项目支出594.80万元,占41.1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4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87万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财政拨款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13万元,增长12.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监察体制改革和党风政风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67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支出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13万元,增长12.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监察体制改革和党风政风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0.51万元,占85.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90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监察体制改革和党风政风监督大数据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34万元,占8.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社保缴费相应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5万元,占3.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2.10%

4)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占2.4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7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等。公用经费15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0万元,增长30.50%,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维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下降14.8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略有下降。

公务接待费11.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市 纪委监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15.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10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9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0万元,增长30.50%,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以及留置场所的监控网络运行维护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将8个项目纳入了绩效目标自评范围,涉及资金6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良好,均达到预期评价值。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查办案件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平稳推进,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8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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