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45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45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二)机构设置。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15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审理室;派出20个纪检监察组,分别是区纪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派驻区委组织纪检组、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派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组、派驻区发改委纪检组、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派驻区农委纪检组、派驻区商务局纪检组、派驻区教委纪检组、派驻区城乡建委纪检组、派驻区交委纪检组、派驻区公安局纪检组、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派驻区国土房管局纪检组、派驻区环保局纪检组、派驻区规划局纪检组、派驻区市政局纪检组、派驻区水务局纪检组、派驻区卫计委纪检组、派驻区新城建管委纪检组、派驻区凤凰湖管委会纪检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59.93万元,支出总计1159.9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9.6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等;支出增加99.6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5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8.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73万元,占总支出的66.79;项目支出385.2万元,占总支出的33.2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在2017年兑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5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46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46万元,增长27.86%。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以及查办案件、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6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66万元,增长27.99%。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以及查办案件和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57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84.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35万元,执纪监督力度加大,办公经费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86万元,占本部门支出10.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险,退休费用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3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的3.3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27.87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的2.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8.32万元,较上年增加16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额等。公用经费116.41万元,较上年增加36.0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85.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85.2万元,较上年减少99.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配备规定。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97万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1068人, 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 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 36.02万元,增长4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导致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办公桌椅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强化预算约束,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注重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98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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