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33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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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经信委主要职能。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重庆产业发展形势,制定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扶持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信息产业的发展;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负责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负责全区天然气、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监管等。 

  2、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负责引进、培训和考核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制定企业人员培训规划、年度计划;指导企业自主培训,组织实施国家、重庆合作培训项目;负责建设企业远程教育系统、企业人才培训等服务平台、企业人才网站、企业人才交流互动平台等企业服务平台,加强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助保贷及风险补偿贷款企业推荐工作和对接工业服务港等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组织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的培训、申报及办证;组织师资培训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指导企业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发布企业诚信信息;负责企业上市的促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对企业协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负责校企互动、校企合作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服务工作;负责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投融资信息、管理信息、经营信息、人才信息、市场信息等商情信息服务以及信息延伸的政策咨询和企业维权服务;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市场经营管理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企业转型升级培训等培训服务;负责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举办大型会议、营销、会展、庆典和洽谈活动;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到发达地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国内外相关交易会议、会展,帮助其拓展国内外市场。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1)经信委内设机构为7个,即办公室、产业政策科、经济运行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能科、信息产业科、安全监管科。 

  2)下属事业单位1个:永川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今年人员编制为行政23(其中:工勤人员1),事业编制15人,共计38人,与上年一致;年末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4,工勤人员1人,在职人员共计30人。离休1人,财政供养人员共计31人;行政退休22人,事业退休11人,全部移交区社保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935.08万元,支出总计6,935.0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723.02万元、下降28.19%,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向上争取2017年度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比2016年减少2887.6万元,农林水支出(企业政策性补助)比2016减少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2016年增加230.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比2016年增加37.94万元等。支出减少2,723.02万元、下降28.19%,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向上争取2017年度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比2016年减少2887.6万元,农林水支出(企业政策性补助)比2016减少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2016年增加230.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比2016年增加37.94万元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93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5.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93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65万元,占总支出的9.93%;项目支出6,246.43万元,占总支出的90.0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3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3.02万元,下降28.19%。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向上争取2017年度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比2016年减少2887.6万元,农林水支出(企业政策性补助)比2016减少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2016年增加230.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等比2016年增加29.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7.26万元,增长827.37%。主要原因是增加节能环保支出拨款5709.45万元(2016年度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结转2017年支付3685万元,2017年度向上争取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2024.45万元),增加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103.98万元,新增加原乡镇企业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290万元及增加人员支出83.8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3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3.02万元,下降28.19%。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向上争取2017年度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比2016年减少2887.6万元,农林水支出(企业政策性补助)比2016减少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2016年增加230.0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等比2016年增加29.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2.26万元,增长56.45%。主要原因是增加向上争取2017年度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2024.45万元,增加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103.98万元,新增加原乡镇企业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290万元及增加人员支出83.8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4.63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5.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4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加原乡镇企业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290万元,减少退休人员退休金49.58万元(移交社保局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72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0.60%,与年初预算的持平;节能环保支出5,709.45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8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4.45万元,主要是向上争取2017年度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2024.4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2.88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0.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补发2016年在职人员日常考核等134.07万元和增加了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10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0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0.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7月减少在职人员3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11万元,较上年增加56.93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16年在职人员日常考核和增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支出。人员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事业绩效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54万元,比上年减少18.53万元,主要是压缩了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246.4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6,246.43万元,较上年减少2,761.42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比2016年减少2887.6万元,农林水支出(企业政策性补助)比2016减少95万元, 减少了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68.82万元;新增加原乡镇企业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29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今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3.39万元,,比上年下降3.96万元。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46.43万元,比上年下降9.8万元。三是今年新增因公出国费3.7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7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经区政府批准,我单位1名领导与凤凰湖工业园区领导一行赴德国招商对接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3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区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6.4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及上级检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8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36批次,4,733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8.53万元,下降22.3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大幅降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电脑及电脑正版操作系统、正版软件。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将4个项目纳入了绩效自评范围,涉及资金6082.45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828711 

    附件:永川区经信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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