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633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
标题: | 永川区国资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6336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 ||||
标题: | 永川区国资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履行区属国企出资人监管职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要职责是贯彻国资政策, 开展日常监管;拟定国资发展规划,把握国企发展投向;深化国企改革,指导国企发展;开展国企监测分析,实施国企绩效考核;提名任免国企负责人,规范国企用人管理。
(二)机构设置。内设机构为4个,即办公室、资产与资本管理科、考核发展科和产业发展科。国资局共有事业编制19人,2017年4月退休1人,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50.83万元,支出总计1150.8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9924.58万元、减少89.61%。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经费10780.2万元中包括了永川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划拨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而2017年无此项收入;支出减少9924.58万元、减少89.61%。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经费10780.2万元中包括了永川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划拨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而2017年无此项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5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8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83万元,占总支出的33.35%;项目支出767万元,占总支出的66.6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5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4.58万元、减少89.61%。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经费10780.2万元中包括了永川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划拨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而2017年无此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53万元,增长191.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代编区政鑫公司资产经营支出660万元,并且由于2017年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社保缴费增加、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调标等方面的影响,所以在基本支出方面也有较大辐度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9924.58万元、减少89.61%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经费10780.2万元中包括了永川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划拨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而2017年无此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53万元,增长191.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代编区政鑫公司资产经营支出660万元,并且由于2017年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社保缴费增加、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调标等方面的影响,所以在基本支出方面有较大辐度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9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4.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社保缴费增加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29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8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61.74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92.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代编区政鑫公司资产经营支出660万元,并且由于2017年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调标等,所以在基本支出方面有较大辐度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91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3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1万元,较上年增加52.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社保缴费增加、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及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3.73万元,较上年增加35.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6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67万元,较上年减少10013.2万元,主要用于代编区政鑫公司资产经营支出、国有资本运营预算编制与收入征收、国有资产盘活及产权管理、国企安全监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
公务接待费11.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督查指导和周边区县工作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 129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元;车均维护费5.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5.64万元,增长74.11%,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均公用经费提标,增加了会议费和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摄像机、电脑及打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将4个项目纳入了绩效自评范围,涉及资金715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室:023-4982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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