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39H/2022-0035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标题: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39H/2022-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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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标题: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全区能源产业发展形势,拟定本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能源产业发展地方性文件起草,拟定有关能源体制改革发展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有关问题。

3.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区城能源战略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转报能源固定资产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重大能源设备研发,组织协能源重大示范工程;负责煤炭、页岩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规定,监测能源发展情况。

4.负责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经济运行、负责年度能源产业目标调控,协调解决能源企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工作建议,协调推进能源企业经济运行中财政、金融政策的落实和能源项目投融资工作。
    5.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

6.负责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含附属设施)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长输油气管道(含附属设施)安全检查。

7.负责指导能源产业科技进步,推广能源产业先进装备及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等工作;负责推进页岩气综合高效利用,延伸页岩气产业链;负责衔接有关能源央企在永的协调工作。

8.负责贯彻实施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矿井)开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拟定全区煤炭行业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负责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权限范内煤矿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转报。负责权限范围内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审查和监管。
    9.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和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煤矿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煤矿事故抢险及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煤矿技术改造项目(方案)审查、上报和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煤矿“四化”建设、“一优三减”、“四并重”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11.负责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和再教育工作。
    12.负责煤炭等能源行业信访稳定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能源局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区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区能源局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重庆市永川区能源局,下设办公室、安全管理科、规划发展科,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能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煤矿安全行政执法支队(均未单独核算)。

2.人员情况。现有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参公编制11名,事业编制15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4名参公编制人员7名,事业编制人员15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2021年度决算编制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969.81万元,支出总计11,969.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04.86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减少9,820.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084.8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减少10,904.86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96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20.02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1年全区煤矿关闭后奖补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69.8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96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04.86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我区煤矿关闭,煤炭相关奖补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08.43万元,占6.8%;项目支出11,161.38万元,占93.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69.8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04.86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2020年煤炭相关奖补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20.02万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是2020年煤矿关闭后相关项目奖补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84.90万元,增长166.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年中下达煤矿关闭奖补资金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6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04.86万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减少煤矿关闭奖补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07.65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后个人社保缴费增加,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年中下达煤矿关闭奖补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97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8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后个人社保缴费增加,年中追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41.96万元,占0.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11,037.48万元,占9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48.63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煤矿关闭奖补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43.48万元,占0.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2.93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5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能源规划与综合协调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86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二是有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助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3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部分工作经费未全部使用,2021年正常开展工作,办公费、公务车运行费有所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万元,下降7.7%,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定点企业检查、接待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5.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能源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能源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7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相关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减少安全生产培训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3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部分工作经费未全部使用,2021年正常开展工作,办公费、公务车运行费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11161.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元真,联系电话:023-4982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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