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0038368893330X6/2024-0000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标题: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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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日期: 2024-01-16
标题: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办公室电话】

023-49503988

【办公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长江路68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机构设置。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为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条 宗旨。编制实施园区发展规划;管理园区财政国资;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发展园区工业经济;用活园区土地资源;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管理园区信访安全等。

第三条 主要职责。编制实施园区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基础设施;管理园区财政国资;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发展园区工业经济;用活园区土地资源;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管理园区信访安全等。

第四条  具体任务。

(一)编制实施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园区发展战略与政策建议;编制园区总体规划,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政府类投资项目的储备、设计、前期手续办理;负责争取上级配套资金;负责涉及规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建设管理园区基础设施:按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园区的基础设施;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用地报批手续;负责园区自建项目建设管理;协助园区内入驻企业建设项目管理。

(三)管理园区财政国资:负责园区财务预算编制和管理测算综合财力平衡方案;做好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财务总决算;负责园区资金调度,办理资金划拨和结算工作;组织财政收入;做好园区税收协管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及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工作。

(四)负责园区招商引资:负责园区对外经济合作;负责制定并执行招商引资年度计划;负责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招商引资项目跟踪和谈判、拟定招商引资合同。

(五)发展园区工业经济:编制园区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培育和发展园区产业经济;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及措施;协调项目落地相关工作;园区工业经济综合统计;其他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六)用活园区土地资源:负责拟定并执行园区土地储备、前期开发和供应计划;协助做好园区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土地整治、土地储备、土地划按、土地出让等工作;协助辖区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协助已征地的日常监管;协助辖区内项目业主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七)服务园区企业发展:负责园区重点项目申报、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负责园区经济分析、调度和信息上报;协助园区入驻企业办理工商注册、项目立项及相关规划建设手续;指导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金融、咨询、人力资源等相关服务工作。

(八)管理园区信访安全:办理园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涉及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辖区内自建项目的建设安全监管等。

【领导分工】

陈小武:党工委书记、主任

主持园区党工委、促进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分管安监办。

彭光霞: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综合后勤管理、审计、企业服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审计局、企业服务中心。

张子奇: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招商引资、信访稳定、卫生健康工作,协助负责应急安全工作,分管招商局、综治办,协助分管安监办。

蒋中林: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规划建设、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外经外贸、土地管理、生态环境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局、产业发展局,联系港桥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李安科: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督查考核、保密、群团、统战、财政国资、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办公室、招商局、财政国资局,协助分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联系区纪委监委驻高新区纪检监察组。


领导AB角

彭光霞    蒋中林

张子奇    李安科


    【内设机构】


港桥促进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务、党建、政务及日常办公运转工作;负责公文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等文秘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对外宣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修志、保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目标制定、督查督办落实及考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党建群团、编制人事、档案管理。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产业发展局

负责研判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组织实施产业规划、产业调整等,配合招商项目准入管理;组织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引培产业人才,促进就业等工作;监测、调度园区经济运行,执行工业、规上服务业、固投、能源、研发、创新、统计、“四下”抽样、火炬、物流等统计制度;负责园区企业培育,督导升规入统,推进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两化融合、上网上云上市;搭建开放开发平台,整合企业资源,打造高质量发展生态,负责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及跟踪评价工作;统筹园区环境总量,配合招商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协助入驻企业办理环评相关手续,督导企业落实项目环保“三同时”,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园区河长制、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环保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商局

负责园区对外经济合作;负责制定并执行招商引资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参与市内外有关节会;负责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招商引资信息捕捉、项目跟踪和谈判,拟定招商引资合同,并按程序完善项目招商合同的审签;协助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协助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及奖励办法。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企业服务中心

审查项目业主建设实力及意愿,协助制订建设计划;协助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含工商注册、项目备案、工程规划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办理等;保障施工用水、用电、用气等生产要素的供给,指导并协助企业办理正式用水、用电、用气的报装,督促在建企业履行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指导并协助企业投产运营并向产业发展局移交,保障企业投产后的服务;落实重点项目的报送及建设进度跟踪。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安监办

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督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台账,督促生产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园区安(消)办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辖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企业职业健康监管相关工作。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综治办

牵头负责园区内信访、举报、投诉的办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园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调处;分析、研判园区信访稳定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审计局

贯彻执行《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做好各级审计机构对本单位的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各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每年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检查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履行的其他相关职责。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财政国资局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和管理,测算综合财力平衡方案,提出增收节支建议;做好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财务总决算;负责园区资金调度,负责票据及资金收支审核,对接区财政局办理资金划拨和结算工作;负责组织园区财政收入;负责港桥机关账务处理;对接区税务局园区税收协管工作;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规划建设局

执行园区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园区红线管理及规划指标控制;负责园区风貌、高程控制;负责拟定园区范围内政府类工程建设计划并督促永高新集团公司建设实施;对辖区内市场类项目红线范围外的水、电、气、讯要素保障进行统一管理;协助永高新集团公司做好政府投资类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助园区内入驻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拟定并执行辖区土地储备、前期开发和供应计划;负责园区测绘及企业交地管理;负责园区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挂牌出让工作;协助辖区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协调并督促镇街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协助镇街解决征地信访稳定工作。落实党工委、促进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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