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区级重点项目的范围及条件。

日期:2022-08-04

申报区级重点项目的范围及条件。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永川府发〔2018〕22号)文件相关要求,申报范围及条件:1. 符合国家、市级和区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从城市功能和主导产业两大方面入手,点面结合,策划一批有前景、有实效的重点项目。2. 当年具备开工条件能实现开工建设,政府主导类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要素保障类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市场主导类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对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加快工业化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重大骨干项目;城镇化项目包括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社会事业、水利、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旅游、生态保护、商贸物流等;工业化项目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工业项目等。3. 前一年未完工的续建重点项目需重新申报。4. 当年申报的新开工项目必须充分做好前期工作,规划、国土、环保等建设条件已基本具备,资金来源已落实,原则上能在当年6月前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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