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562266596/2023-00017 | 发文字号: | 朱沱府发〔2023〕3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朱沱镇 | 成文日期: | 2023-04-04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村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562266596/2023-00017 | ||||
发文字号: | 朱沱府发〔2023〕3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朱沱镇 | ||||
成文日期: | 2023-04-04 |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村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各村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水库,各水厂,各水电站等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水利工程防洪(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渡过汛期,依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和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渝汛办〔2023〕1号)文件要求,向全镇通报各村水库、塘、堰等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情况。各村负责人在抓好当前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抓好村辖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防洪(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制,迅速上岗到位,切实负起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朱沱镇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花名册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朱沱镇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花名册 | |||||||
序号 |
名称 |
责任范围 |
第一责任人 |
直接责任人 |
涉及责任人 |
责任要求 |
备注 |
1 |
凉水井水库 |
凉水井水库防(汛)安全 |
王远波 |
吴修永 |
游先勇、雷小杰、谭茂莲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2 |
大林水库 |
大林水库防(汛)安全 |
张增洪 |
杜秀兵 |
李祥、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3 |
小山水库 |
小山水库防(汛)安全 |
张增洪 |
刘建康 |
李祥、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4 |
水洞岩水库 |
水洞岩水库防(汛)安全 |
张玉祥 |
胡德林 |
苟恩群、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5 |
樊洪坳水库 |
凡洪坳水库防(汛)安全 |
方炳超 |
孔维波 |
吴至雄、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6 |
大福水库 |
大福水库防(汛)安全 |
罗杰 |
王伟 |
谭先洁、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7 |
马鞍山水库 |
马鞍山水库防(汛)安全 |
何跃平 |
任仕金 |
杜沐、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8 |
涨谷水库 |
涨谷水库防(汛)安全 |
周仕忠 |
罗捍红 |
徐燕、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9 |
苟落湾水库 |
苟落湾水库防(汛)安全 |
任礼华 |
董太兵 |
余莉娟、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0 |
张湾林水库 |
张湾林水库防(汛)安全 |
任礼华 |
梁平 |
余莉娟、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1 |
上邓水库 |
上邓水库防(汛)安全 |
冯斌 |
章权 |
陈涛、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2 |
大山水库 |
大山水库防(汛)安全 |
樊刁 |
龙云飞 |
武文斌、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3 |
江永水库 |
江永水库防(汛)安全 |
张焕文 |
李维刚 |
代德全、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4 |
流水岩水库 |
流水岩水库防(汛)安全 |
周守仁 |
钟昌燚 |
代德全、雷小杰、朱韵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5 |
山坪塘 |
各村塘防(汛)安全 |
塘所在地 |
堰塘经营者 |
塘所在地驻村干部、社长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6 |
石河堰 |
各村堰防(汛)安全 |
堰所在地 |
河段巡河者 |
堰所在地驻村干部、社长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7 |
自来水厂 |
各自来水厂防(汛)安全 |
水厂所在地村支书 |
水厂经营者 |
堰所在地驻村干部、社长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
18 |
水电站 |
各水电站防(汛)安全 |
水电站所在地村支书 |
水电站经营者 |
水电站所在地驻村干部、社长 |
认真履行职责损失降低到零 |
1.对村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安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组织落实村社山坪塘的相关安全责任制和具体责任人。
3.跨村的山坪塘、水库、石河堰的安全由相关村共同加强管理,即是说安全责任区交叉的应重复管理。
4.组织人员加强辖区水利工程(山坪塘、水库、石河堰、提灌站、水电站、沟渠等)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每个村必须落实50-8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配备一定抢险物资,务必确保村辖水利工程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