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51G/2020-00021 | 发文字号: | 永统计发〔2020〕4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标题: | 关于报送2021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51G/2020-00021 | ||||
发文字号: | 永统计发〔2020〕4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统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
标题: | 关于报送2021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
关于报送2021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21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即将进行。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要求和《重庆市永川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请各单位认真清理拟新建和修订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机构对上级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调整后形成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有关部门对上级部门统计调查制度调整后形成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一)审批类:包括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其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二)备案类: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其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利用行政记录或者大数据加工整理获取统计资料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非强制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如调查对象自愿参加的电话调查、网络调查、拦截访问等。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申请书、委托书(受委托的统计调查项目)、可行性测试评估材料、统计调查制度、调查项目公示内容材料等。
(一)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为有签发人、文号的正式文件。文件标题格式为附件1 “关于申请审批或者备案xxx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二)申请书
申请书分为《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和《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两种。新建统计调查项目填写《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继续执行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填写《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三)可行性测试评估材料
新建或重大修订的统计调查项目应附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材料。
(四)统计调查制度或方案
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包括:制度名称、制度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指标解释和统计填报目录等,涉及抽样调查的应附详细抽样方案。
(五)调查项目公示内容材料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示主要内容》(附件3)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及范围、调查方法、组织方式、数据发布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制度说明中列示。
三、其他要求
1.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须重新申报审批。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一律视为非法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报送时间:可根据统计调查项目实际情况分时报送。区统计局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期限为15个工作日,备案期限为10个工作日。
3.报送方式:电子件和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至区统计局办公室。
纸质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统计局;
邮箱地址:2916213068@qq.com;
联系人:傅妤;电话:49802329。
附件:1. 关于申请审批或者备案xxx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2. 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3.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公示主要内容。
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