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草拟了《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并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反馈至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
联系人:余茜茜,联系电话:023-61163230
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660号(大数据产业园D区云谷大厦)
电子邮箱:ycxzfwjck@163.com
附件: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
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
建设工作方案
中介服务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重要支撑,也是永川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依托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开展改革试点区建设,全面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构建开放公平、规范高效、竞争有序、信赖权威的中介服务市场,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依托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新增和升级部分功能,建设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以下简称“永川改革试点区”)。制定《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建立星级评价和运用体系,规范采购行为、评价行为、监管行为。督促行政管理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鼓励非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能进则进”,构建政府、市场主体、中介机构三侧协同的中介服务体系,先行先试开展中介服务规范管理,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标志性成果。
二、工作措施
(一)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增设“永川改革试点区”
在中介超市的现有系统架构上,开发部分功能板块和延伸系统部署,增加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评价、质疑投诉渠道、评价结果展示、竞选方式等功能,优化功能布局及界面展示,与中介超市数据贯通、层级贯穿、分级展示,实现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服务标准、价格参考、中介机构服务排名等信息“一目了然”,打造中介超市“新样板”。
(二)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1.强化事项清理维护。全面梳理涉及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按规定程序审批公布,动态更新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永川改革试点区”服务事项清单外行政管理无中介服务。精准梳理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置服务类别,精准匹配服务事项、服务类型、采购事项,提升查询、统计、检查、考核、分析质效。做好本行业中介服务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的发布、管理、解读、宣传。
2.强化业务监管。建立本行业中介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组织制定本行业中介服务合同范本,并在“永川改革试点区”公开发布。将行业中介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评价与行业信用评价挂钩,对中介机构服务质效、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抽查不涉及政务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成果,严格执行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将信用评价结果及行政处罚情况反馈在“永川改革试点区”上。
3.强化投诉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有关中介服务履约的投诉举报,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永川改革试点区”管理机构,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行政管理权限,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借用挂靠资质资格、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评价管理
1.明确评价范围。评价《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所规定应当进入中介超市,属于政务服务事项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包括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过程中由申请人或行政部门委托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对不涉及政务服务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进行抽查检查。
2.明确评价方式。对应当进入“永川改革试点区”属于政务服务的事项中介服务行为实行“双主体”评价,由行政管理部门与采购人单位评价。采购人单位评价按照《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从按规定承接业务、遵守交易规则、履约质量和服务效果、服务收费与廉洁行为、服务时效及其他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行政管理部门从一次成果质量、修编质量、修编效率、遵守行业规范、专业技术水平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3.做好评价公示。评价结果通过“永川改革试点区”展示,采用图表、排行榜等直观形式以星级评分、业务量、文本通过率等多维度展示评价结果,方便用户快速了解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信用状况。
4.强化结果运用。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对四星级以上中介机构,强化宣传和展示,扩大知晓度和美誉度,为采购人单位择优选择中介服务提供全量信息参考;对三星级中介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提升服务质量;对二星级以下中介机构及一次为0分中介机构,在永川改革试点区限期标注为“重点监管”并对外展示。引导采购人单位参考运用,在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中介机构的星级要求,鼓励采购人规避选择标注“重点监管”期的中介机构。
(四)强化便捷操作
1.优化用户界面。对“永川改革试点区”的用户界面进行优化设计,遵循简洁、直观、易用的原则,强化中介服务事项、服务机构、服务标准、服务评价星级、价格分析关联,简化操作流程、步骤,让系统好用、实用,用户想用。
2.做好线上线下服务。利用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设置在线帮助,提供常见问题解答、操作指南视频教程、在线客服等服务。线下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专区,配备“帮代办”人员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全面的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做到应进必进。全面清理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的所有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部入驻“永川改革试点区”,凡使用财政及国有资金且未达到招标限额,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应当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原则采取竞价方式选取。引导和鼓励民营市场主体进入中介超市采购。不得违规自行确定中介服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专项工作组,由区政府负责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建好工作机制。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运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构建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常态化多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和分工,加强联合协同监管,共同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四)强化督导推进。区政府督查办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确保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打表推进。
(五)做好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亮点、功能及使用方法,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组织中介机构、项目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确保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尽快取得标志性成果。
附件:1.永川区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永川区清理规范的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
永川区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主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安全评价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区公安局 |
1.《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5)8.1.1.1; |
|
2 |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C级及C级以下)许可 |
区公安局 |
1.《爆破安全规程》5.3; |
|
3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无 |
区公安局 |
1.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
|
4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区水利局 |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2014年8月19日.2016年8月1日.2017年12月22日.2019年5月10日予以修改)第七条; 3.《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4.《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第十三条。 |
|
5 |
拟修建水库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编制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修建水库审批 |
无 |
区水利局 |
1.《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2014年8月19日.2016年8月1日.2017年12月22日.2019年5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 |
|
6 |
渔业公务船员培训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无 |
区农业农村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条; |
|
7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编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编制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无 |
区卫生健康委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 |
|
8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无 |
区卫生健康委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
9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人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
无 |
区卫生健康委 |
1.《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5号)。 |
对新办诊所是非必须;对新办医院是必须。 |
10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无 |
区卫生健康委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
11 |
辐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编制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无 |
区卫生健康委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
12 |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编制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无 |
区卫生健康委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
13 |
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编制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无 |
区卫生健康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九条; |
|
14 |
饮用水供水单位检测检验报告编制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无 |
区卫生健康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
|
15 |
车辆性能综合检测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十一条第一项; |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六条第一项; |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第八条第一项; |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7号)第七条第一项; | |||
16 |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或船员适任培训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 |
|
17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以及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方案编制 |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区文化旅游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核报县政府,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市文物局同意) |
区文化旅游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区文化旅游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区文化旅游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
|||
18 |
规划核实测量(规划放线测量)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第四十八条。 |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第四十八条。 |
|||
19 |
全区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验资 |
全区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区民政局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一条。 |
|
20 |
全区性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离任审计 |
全区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
区民政局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十七条。 |
|
21 |
全区性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全区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区民政局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十一条。 |
|
22 |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验资 |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区民政局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
|
23 |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离任审计、变更开办资金验资 |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开办资金登记 |
区民政局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二条。 |
|
24 |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区民政局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七条。 |
|
25 |
慈善组织前一年财务审计 |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
无 |
区民政局 |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74号)第六条。 |
|
26 |
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变更)编制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按照渝规资规范〔2019〕15号,渝规资规范〔2019〕26号; |
|
27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含人防指挥工程)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五); |
|
28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检测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
|
29 |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 |
区人力社保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
|
30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财务清算报告编制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区人力社保局 |
1.《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
31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强检计量器具检定 |
无 |
区市场监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2016年2月6日、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 |
|
32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无 |
区市场监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
附件2
永川区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备注 |
1.由行政管理机关委托中介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 | ||||||
1 |
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第三款; |
|
2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十七条; |
|
3 |
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
|
4 |
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第十七条; |
|
5 |
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咨询服务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
|
6 |
核准报告评估 |
区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权限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1.除需跨区县(自治县)平衡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市级财政平衡处理费的污水处理项目和需跨区县配置水资源、调节价格的城市供水项目以外的其余城建项目核准 |
区发展改革委 |
1.《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
|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审核 | ||||||
3.除跨流域的水系连通工程项目、跨区县(自治县)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和在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上及区县(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堤防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余水事工程项目核准 | ||||||
4.除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公路的普通国道网项目、地方高速公路项目以外的其余公路项目核准 | ||||||
5.除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划中的项目和跨现状或规划为四级及以上通航段项目以外的其余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
6.内河航运千吨级以下独立船闸项目、千吨级以下航电枢纽项目和在除长江、嘉陵江、乌江以外的我市河流上建设的通航建筑物项目核准 | ||||||
6 |
7.除跨现状或规划为四级及以上通航段项目以外的其余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
8.非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的职业学历教育新建和扩建项目以及区县属事业单位实施的未列入建设发展规划的其他社会事业项目(不含维修改造类项目)核准 | ||||||
7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 |
|
8 |
财务审计报告编制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
无 |
区委统战部 |
1.《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八条 ; |
|
9 |
注册资金验资凭证出具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
无 |
区委统战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
|
10 |
收养评估 |
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 |
收养能力评估 |
区民政局 |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
11 |
管道保护方案评估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 |
无 |
区发展改革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
|
1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无 |
区发展改革委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 |
|
13 |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报告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批 |
无 |
区发展改革委 |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十一条; |
|
14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无 |
区发展改革委 |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十一条 ; |
|
15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无 |
区气象局 |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第十四条。 |
|
2.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的事项 | ||||||
16 |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
区应急管理局 |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
17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
区应急管理局 |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
18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
|
19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报告编制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其他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区应急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
|
20 |
烟花爆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变更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延期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首次申请 |
区应急管理局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
21 |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首次申请 |
区应急管理局 |
1.《烟花爆竹工程竣工验收规范》5.1.4。 |
|
22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无 |
区水利局 |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公布)第六条。 |
|
23 |
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
取水许可审批 |
无 |
区水利局 |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
24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无 |
区水利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
|
25 |
出具财务清算报告 |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变更、注销登记 |
区教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 |
||
26 |
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审 |
区教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九条; |
||
27 |
出具自建房房屋结构安全等级签定报告 |
校外培训机构设立 |
无 |
区教委 |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 |
|
28 |
出具培训场所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
校外培训机构设立 |
无 |
区教委 |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
|
29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公路路政许可 |
1.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外线工程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普通公路)。2.一般性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普通公路)。3.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4.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普通公路)。5.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区交通运输委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
|
30 |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设计 |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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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第五十八条(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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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临时用地审批 |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备案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土地复垦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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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
大型畜禽养殖场土地复垦方案备案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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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报告备案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二)。 |
|
大型畜禽养殖场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报告备案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渝规资规范〔202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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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房产面积、土地面积测绘 |
不动产登记 |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按照渝规资规范〔2019〕15号.渝规资规范〔2019〕26号; 2.《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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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首次登记、分割合并变更登记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34 |
1:500现状实测地形图及管网图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新办及变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 |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新办及变更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35 |
竣工验收多测合一 |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施办法》(渝规资规范〔20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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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勘测定界成果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 |
办理临时用地与土地出让划拨,占用集体建设用地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渝规资规范〔2022〕1号(附件:1.临时用地申请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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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矿业权登记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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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生态修复方案)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矿业权登记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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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调查)报告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审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如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第二批)的通知(渝规资办〔2025〕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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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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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方案 |
办理勘查、采矿许可证前置程序 |
办理勘查、采矿许可证前置程序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
|
42 |
选址论证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新办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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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地灾评估报告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规划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办理临时用地与土地出让划拨,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审批。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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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新办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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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报告编制 |
临时用地审批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通知》。 |
|
46 |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
城镇房屋更新改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房屋更新改造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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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
无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第九条即将废止,新文件即将出台,该方案仍为绿色矿山建设申报要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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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矿山储量年度报告 |
无 |
无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渝规资办发〔2020〕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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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殡葬设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殡葬设施审批 |
无 |
区民政局 |
1.《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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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管道保护方案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 |
无 |
区发展改革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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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书》编制 |
无 |
区发展改革委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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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核准报告编制 |
区发展改革委 |
1.《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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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报告编制 |
无 |
区发展改革委 |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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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无 |
区发展改革委 |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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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无 |
区生态环境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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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
无 |
无 |
区交通运输委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四条; |
政策原文:
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永川改革试点区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