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政策解读

日期:2026-01-15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永川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及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物业领域改革创新,持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管理格局,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法治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切实解决居民关心的小区治理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永川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行动方案》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物业管理各主体依法履责意识不断增强,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持续提升,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业主自治水平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围绕四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19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推动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通过健全党建引领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委)、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席会议机制,发挥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作用,规范业委会(物管委)组建运行,持续推进 “三方办” 议事决策机制落地力争2026年底全区业委会组建率达50%,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实现物管委全覆盖,共同推动多方协同参与物业矛盾纠纷调处,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效率,优化基层治理效能。二是推动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见效。通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三亮三即时”公示制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规范化做好“四保一服”(安保、保洁、保绿、报修和客服),着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同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物业服务履约机制,常态化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深入推进“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审批等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多方调解平台作用强化物业行业监督执法等,到2026年底实现物业信息线上公示全覆盖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列账100%、共管率100%物业服务领域有效投诉数量显著下降,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2028年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全覆盖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三是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安置小区采用专业化物业、业委会自治、社区管理等多种形式实施物业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拓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酬金制等模式,推广使用智慧物业信息系统鼓励物业开展智能化物业服务,同步通过“物业大讲堂”政策培训、技能竞赛、选树“最美物业人”曝光恶性竞争行为等多种形式强化行业自律提升行业队伍素质能力2026年底培养1—2家规模以上物业服务企业,2028年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力争推动1个小区进行酬金制试点四是推动物业小区居住品质持续提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现代社区建设、排水管网改造等开展设施补短板,围绕“文明城区”建设目标,推进友好小区创建美好家园示范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排查住用安全隐患,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撤场后的应急服务保障,到2026年更新老旧电梯100台以上,改造老旧小区70个以上,改造更新排水管道20公里以上,持续推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培育选树10个美好家园到2028年小区硬件设施逐步完善,环境和整体面貌有效提升力争美好家园拓展至50个

第三部分为工作保障。依托永川区防范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专班(简称区物业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各部门、镇街强化物业管理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落实措施,稳步推进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协调解决物业领域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区物业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发出物业好声音,营造社会关注、群众支持、协力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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