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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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永川府发〔2014〕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现将松溉古县衙等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履行文物保护义务。

 

附件:松溉古县衙、陈家大院等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文字及地图说明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日   
 

附件

松溉古县衙、陈家大院等8处区级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文字及地图说明

 

1.松溉古县衙

重点保护范围:东北至:古县衙外墙,东南至:古县衙观景台,西南至:城隍庙,西北至:古县衙西墙外缘。

一般保护范围:东北至:古县衙外墙外坡坎处,东南至:古县衙墙体以外5—20米,西南至:古县衙墙体以外20米,西北至:诸家巷。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至:古县衙外墙外坡坎处,东南至:古县衙墙体以外10—50米,西南至:古县衙墙体以外50米,西北至:诸家巷。

2.陈家大院

重点保护范围:陈家大宅外墙范围以内,东北至:陈家大院院墙,东南至:陈家大院东院墙,西南至:陈家大院后院卧室后墙,西北至:陈家大院西厢房。

一般保护范围:东北至:距陈家大院20米处,东南至:距陈家大院20米处,西南至:解放街,西北至:距陈家大院20米处。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至:距陈家大院40米处,东南至:距陈家大院20米处,西南至:解放街,西北至:距陈家大院40米处。

 

3.罗家祠堂

重点保护范围:东北至:祠堂后檐,东南至:罗家祠堂办公室,西南至:祠堂前石梯,西北至:罗家祠堂西墙。

一般保护范围:东北至:距祠堂10米处,东南至:封火墙,西南至:祠堂前殿,西北至:封火墙。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至:距祠堂20米处,东南至:祠堂左面建筑最外侧墙体,西南至:松子路,西北至:罗家祠堂“松溉九大碗”饭店外墙。

 

4.天子殿军事遗址

重点保护范围:天子殿古城墙范围以内。东至:永安门,西至:天宝门,南至:永定门,北至:宣武门。

一般保护范围:以古城墙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古城墙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300米。

 

5.塔院寺石塔

重点保护范围:以石塔基座的边缘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5米。

一般保护范围:东至:寺庙东墙,西至:石塔基座以外15米处,北至:乡村小道,南至:寺庙南墙。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寺庙以外30米处,西至:村卫生院,北至:乡村小道以北30米处,南至:寺庙以外30米处。

 

6.半山崖居

重点保护范围:以崖居本体外缘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10米。

一般保护范围:以崖居本体外缘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崖居本体外缘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150米。

 

7.大自然崖居

重点保护范围:以崖居本体外缘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10米。

一般保护范围:以崖居本体外缘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崖居本体外缘为基准,向东南西北四周外延150米。

 

8.卢岩村崖墓群

重点保护范围:以崖墓本体边缘为基准,向四周外延10米。

一般保护范围:以崖墓本体边缘为基准,向四周外延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崖墓本体边缘为基准,向东北、东南、西南方向外延30米,西北至:陈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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