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张王庙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永川府发〔2014〕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现将张王庙、板桥劝学所、万寿风雨廊桥、书院巷天主堂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履行文物保护义务。
附件:张王庙、板桥劝学所、万寿风雨廊桥、书院巷天主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文字及地图说明
附件
张王庙、板桥劝学所、万寿风雨廊桥、书院巷天主堂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文字及地图说明
一、张王庙
保护范围:张王庙主体建筑外墙范围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至:正街29号建筑东北侧外墙;东南至:板桥镇卫生院;西南至:幸福街;西北至:板桥正街中心水沟。

二、板桥劝学所
保护范围:板桥劝学所主体建筑外墙范围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正街121号建筑东侧外墙;南至:南华步行街;西至:正街115号建筑西南侧外墙;北至:板桥正街中心水沟。

三、万寿风雨廊桥
保护范围:东北至:廊桥上游20米处建筑边缘;东南至:灯杆路;西南至:廊桥下游一侧建筑边缘;西北至:兴隆路。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至:廊桥上游50米古井处;东南至:灯杆路;西南至:廊桥下游20米处;西北至:廊桥西北方向10米处。

四、书院巷天主堂
保护范围:天主堂外围墙范围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天主堂东侧围墙;南至:天主堂南侧围墙以外10米;西至:天主堂西侧围墙;北至:天主堂北侧围墙以外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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