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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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工作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16〕9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改善人口结构,实现社会性别平等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250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平衡是人口结构中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近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如果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将会导致人口性别结构严重失衡,引发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措施综合施治,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性别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较为健全完善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更趋完善,基本消除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和溺弃女婴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倡导,营造环境。加强宣传倡导,转变群众生育观念,规范群众生育行为,是综合治理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把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有关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依法查处“两非”及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等,作为宣传倡导的重要内容,为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卫生计生、宣传、教育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区级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加强采访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利益导向,政策推动。加强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发展能力,是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政策统筹,制定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农业部门要依法保障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权和其他权益,在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村能源建设等项目中,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予以优先安排。民政部门在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人力社保部门在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中,要尽力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扶贫部门在安排扶贫致富项目时,同等条件下要对计划生育贫困女孩家庭实行优先,并优先优惠安排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参加各种扶贫培训。相关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男到女家落户等有利于提高女性地位的婚居模式。要多渠道多形式创造条件,鼓励、帮助女孩上学、女性就业,提升女性地位,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切实转变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三)孕情监测,全程服务。开展孕产期全程服务是及时掌握孕情、防止性别选择行为的有效手段。要把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胎儿性别鉴定管理、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登记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出生死亡报告、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等制度,严把性别鉴定、终止妊娠、B超人员持证上岗等关口,有效防止“两非”行为。要将有效预防性别选择行为的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关注重点人群,重视源头管理,认真做好孕前咨询、孕情监测、产后随访等工作,把孕产期全程服务落到实处。要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切实提高住院分娩率。要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流动人口“两非”行为。

(四)依法管理,严查“两非”。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要举措。卫计、公安、食药监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监督检查防止“两非”行为相关监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要以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已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育龄妇女,尤其是这类人群中的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两非”案件的信息收集、证据获取,做好有奖举报信息的查实和保密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作查办跨区域“两非”案件。

(五)统计监测,信息共享。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实现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是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保证。卫计部门建立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卫计、公安等部门要建立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和共享制度。卫计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等资源,加强统计分析,准确掌握出生人口性别比真实情况。公安部门要定期向卫计部门通报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情况。

四、加强领导,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卫计委主要领导牵头、宣传、公安、食药监、民政、人力社保、农业、教育、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落实“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的工作措施,建立完善“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机制,形成各个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卫计部门:负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协调召开相关会议;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孕情管理;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依规对发生“两非”行为机构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会同宣传等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完善“两非”举报奖励制度。

宣传部门:加强指导区级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大对“两非”案件的宣传报道。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卫计、食药监、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定期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卫计、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教育部门:在学校中开展男女平等,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女孩学生的帮助力度。

农业部门:要依法保障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权和其他权益,在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村能源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项目中,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在安排扶贫致富项目时,同等条件下要对计划生育贫困女孩家庭实行优先,并优先优惠安排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参加各种扶贫培训。

民政部门:在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及时给予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各项基本权益。

人力社保部门:在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实施中,要尽力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在各类技能培训中优先优惠安排计划生育女孩家庭。

妇联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卫计、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协调制定政策措施,周密部署,保证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收到实效。

(二)区政府将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计划生育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不落实举报奖励、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1〕205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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