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6-00051 发文字号: 永川府〔2026〕4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5-07 发布日期: 2026-06-0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区莲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6-00051
发文字号: 永川府〔2026〕4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5-07
发布日期: 2026-06-0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区莲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永川区莲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永川府〔202642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莲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为提升永川区陈食街道莲花片区城市形象,改善片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的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为加快永川区莲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经2026415日区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决定对永川区陈食街道莲花路、莲花支路、莲花新街等相关地段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具体范围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川区莲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共计征收房屋112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394.54平方米。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按规定负责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房屋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65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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