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6-00050 发文字号: 永川府〔2026〕4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5-07 发布日期: 2026-06-0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凤凰湖萱花中学工程及相邻书香路房屋征收的决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6-00050
发文字号: 永川府〔2026〕4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5-07
发布日期: 2026-06-0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凤凰湖萱花中学工程及相邻书香路房屋征收的决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永川凤凰湖萱花中学工程及

相邻书香路房屋征收的决定

永川府〔202641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保障相关职教项目用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同意对永川凤凰湖萱花中学工程及相邻书香路相关房屋进行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我区相关规划。为加快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保障相关职教项目用地,2026429日区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决定对永川凤凰湖萱花中学工程及相邻书香路相关房屋(在建工程)、构筑物及附属物等进行征收,具体征收范围: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渝地(2020)划拨(永川)第20号、渝地(2020)划拨(永川)第27号、渝地(2021)划拨(永川)第13号〕确定的川凤凰湖萱花中学工程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全部房屋及构筑物、附属物,以及重庆市智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勘测的书香路征占范围图内全部构筑物及附属物。共计征收房屋1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4683.26平方米请区住房城乡建、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按规定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房屋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请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本征收决定对永川凤凰湖萱花中学工程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进行撤销。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65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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