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6〕14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A、C、E标准分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6-00021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6〕14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A、C、E标准分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心城区A、C、E标准分区部分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6〕14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中心城区A、C、E标准分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6〕2号)收悉。经区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心城区A、C、E标准分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中心城区A、C、E标准分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4.81公顷,在月亮湖北侧及和畅大道东侧规划科研用地,面积12.1公顷,用地编号为A3-17-1/03及C6-5-5/01;在月亮湖南侧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1.06公顷,用地编号为C6-5-3/01;在E标准分区箕山路北侧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7.06公顷,用地编号为E5-1-2/01及E5-1-3/01;在和畅大道东侧及月亮湖南侧规划商业商务用地,面积4.48公顷,用地编号为A8-8-9/01及C6-5-4/01;在和畅大道东侧规划公园绿地,面积0.11公顷,用地编号为A8-8-10/01。
三、请严格按照地块详细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