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49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48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16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区板桥镇镇区BQ-B01-4/02、BQ-B01-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49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48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6 | ||||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区板桥镇镇区BQ-B01-4/02、BQ-B01-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永川区板桥镇镇区BQ-B01-4/02、
BQ-B01-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5〕148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修改板桥镇镇区BQ-B01-4/02、BQ-B01-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316号)收悉。经区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永川区板桥镇镇区BQ-B01-4/02地块和BQ-B01-6/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二、同意取消停车场用地BQ-B01-4/02,与商业用地BQ-B01-6/02合并为商业用地,并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调整出规划地块范围,修改后地块编号为BQ-B01-4/03,建设用地面积为0.7266公顷。修改后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绿化率≥10%,建筑限高18米;配套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对外开放公厕1座)。
三、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