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35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20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区中心城区M标准分区(青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35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20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区中心城区M标准分区(青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永川区中心城区M标准分区(青峰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5〕120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修改永川区中心城区M标准分区(青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262号)收悉。经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心城区M标准分区(青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同意用地布局调整方案,一是在片区北侧集中布局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增加96.29公顷,物流仓储用地减少6.86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58.33公顷;二是在片区南侧临河区域布局教育科研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增加26.78公顷;三是根据现状已建成安置房和融汇拾光里住宅小区保留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减少35.07公顷;四是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以匹配居住规模减量,减少设施供给,优化交通、市政设施布局。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减少11.5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减少0.44公顷,绿地和广场用地减少6.17公顷。
三、同意取消2条南北向支路,其余路网结构基本保持不变。
四、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