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32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16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 发布日期: | 2025-11-1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A3-17-4(C)/03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5-00332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5〕116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 ||||
| 发布日期: | 2025-11-11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A3-17-4(C)/03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A3-17-4(C)/03等三个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永川府〔2025〕116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修改A3-17-4(C)/03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规资文〔2025〕243号)收悉。经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A3-17-4(C)/03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
二、同意将地块A3-17-4(C)/03用地性质由通信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用地,并重新划分地块A3-17-4(C)/03、A3-17-4(D)/04、A3-17-4(E)/04的规模和范围。调整后共划分为6个地块,其中A3-17-4(C)/04、A3-17-4(D)/04、A3-17-4(G)/01、A3-17-4(H)/01、A3-17-4(I)/01五个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面积共4.95公顷;A3-17-4(E)/05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面积0.96公顷。修改后A3-17-4(C)/04、A3-17-4(D)/04、A3-17-4(G)/01、A3-17-4(H)/01、A3-17-4(I)/01地块最小绿地率由25%调整为10%,A3-17-4(D)/04地块配建一处公厕,其余控制性指标保持不变。
三、同意在地块A3-17-4(E)/05东北侧增加一条市政道路,道路红线宽度16米,用地面积0.23公顷。
四、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