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3-00078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3〕4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创建健康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3-00078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3〕4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创建健康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永川区创建健康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3〕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创建健康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本文略有删减)
永川区创建健康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健康领域的社会治理行动,全面提高全区居民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根据《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关于发布〈健康县区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健康重庆2030”规划》和《2021年重庆市健康促进县(区)项目实施方案》《健康中国永川行动》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区健康促进工作,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在全区推动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关键指标
1.建立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出台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2.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0%、20%、50%、50%、50%、20%。
3.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提高不低于1.5个百分点,或高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4.成人吸烟率较建设之初降低20%,或低于当年全市平均水平。
5.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建立区域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二、重点建设内容
(一)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建立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镇(街道)、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专(兼)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以健康教育所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各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基线调查和需求评估,了解全区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疾病负担和健康需求、健康促进资源等基本情况,分析主要健康问题,确定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结合健康区评价标准,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开展培训。针对健康促进网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对健康区理念“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的认识,提升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针对卫生健康单位和健康促进与教育人员,采取理论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卫生健康及专业机构对健康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政府各部门和居民的工作建议。定期监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项目技术评估。
(二)制定健康政策
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卫生健康单位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订时增加健康影响评价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梳理本单位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针对我区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健康老龄、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跨部门健康行动。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创新。
(三)建设健康促进场所
建立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工作机制,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和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在辖区范围内,建设20%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20%健康家庭,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建设50%的健康促进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建设50%健康促进学校(包括高中、初中、小学)、50%的健康促进机关(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20%的健康促进企业,提高场所内居民和职工的健康素养,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建设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无烟环境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建设健康文化
加强媒体合作。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健康区理念、建设工作以及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设立健康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开展健康节日纪念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日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民营养计划等为重要抓手,充分整合卫生健康系统健康促进与教育资源,利用好健康中国巴渝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婚育新风进万家、卫生应急“五进”活动等平台,加强健康传播,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五)建设健康环境
城乡布局合理,推进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建设,建设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空气、饮用水、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影响因素有所改善或达到一定水平,保障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应对老龄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环境。建设无烟环境,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六)培育健康人群
根据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薄弱环节,制定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规划或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的健康素养。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素养调查。经过建设,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吸烟情况、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等影响居民健康状况的指标有所改善,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
三、创建时间
根据健康区建设统一时间安排,我区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学习创建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系统、科学的创建 “健康区”工作方案,细化内容,落实部门责任。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月-5月)
召开启动大会,增强各责任部门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开展社会宣传发动,营造积极的创建氛围。
(三)全面达标阶段(2023年5月—2023年8月)
开展基线调查,确定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工作能力的健康区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有计划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保存过程记录。开展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健康促进工作能力。 区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
(四)自查、自评阶段(2023年9月—10月)
区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照标准,对全区创建工作开展区级自查、自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市级评估阶段(2023年11月—12月)
在自查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市级评估。通过市级评估后,全面梳理健康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巩固建设成果,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做好接受国家评估准备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的健康区领导协调机制,成立永川区创建健康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行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区创建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力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区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优先领域,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待创建工作完成后,区创建小组自然消失。
(二)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
区创建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主要负责联系对接创建办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反馈健康区创建工作动态、工作意见和建议,按照创建办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报表、材料,各成员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到区创建办邮箱并及时扫码加入微信群(附件2,报送邮箱:962974114@qq.com)。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区创建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报送本单位创建健康区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及做法,各联络员于每月30日前向创建办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附件4)及相关活动资料照片。
(四)经费保障
将创建健康区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保障,规范使用,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五)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创建达标
区创建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卫生健康单位年度考核。区创建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永川区创建健康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永川区创建健康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世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明春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晓辉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成 员:李云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瑾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童 斌 区教委副主任
郭 斌 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马国营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黄豫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艾春兰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 勇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张 力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周栩羽 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刘 慧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吕先成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袁家羽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高其勇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周宝佳 区水利局副局长
何建华 区商务委副主任
吴 雷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李 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兴燕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统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
创建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创建健康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