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15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2〕5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15 |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2〕5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
| 有效性: | |||||
永川府办发〔2022〕5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庆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2021年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永川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工作分两步开展:第一步,试点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3月),选取185家企业,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第二步,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4月-2022年12月),根据市统计局安排部署,实现全区 “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
一、工作目的
在全区“四上”企业推行规范统一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规范企业统计数据生产过程,提高企业统计工作效率,减轻企业统计工作负担,确保企业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永川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进工作小组。分管区领导任组长,区统计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三、工作对象
根据《重庆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2021年试点工作方案》《重庆市统计局关于报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选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35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0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9家、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11家,共185家企业进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试点。2022年实现全区“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
四、工作内容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通过抓取原始数据生成台账,自动开展数据计算,把需要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的台账整理以及繁琐的计算过程,转化为系统的自动运行,有效简化了企业统计工作。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原始记录两个部分。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本企业涉及的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原始记录是本企业涉及的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及工资、财务状况、研究开发费用、能源等主要统计指标的信息。原始记录需涵盖记录日期、指标内容、计量单位、数量、计算过程、数据来源等。对于从财务系统获取统计原始记录的统计指标,需包括会计凭证号、摘要、日期、金额等主要信息。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表式详见重庆市统计局印发的《重庆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表式(2021年)》。
五、部门职责
区发改委负责统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区经信委负责统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住建委负责统筹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区商务委负责统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区统计局负责整个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的协调、联络,软件的调试、安装。各统筹部门要加强与镇街和相关部门的对接,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工作,与区统计局一起完成全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试点建设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11月30日前)
区统计局组织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日—2022年3月31日)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31日),对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组织镇街和相关部门培训,熟悉软件操作,拟制保密协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召开试点工作会,分行业对试点企业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试点推进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安装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建设。
3.试点工作专项检查(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31日)
对试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选企业检查试点工作实施情况,检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运行情况,做好迎接市统计局抽查的准备。
4.试点工作总结(2022年3月20日—2022年3月31日)
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完成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总结。
(二)全面建设阶段
1.全力推广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7月31日)
召开全区企业电子台账建设任务布置会,对基础建设较好的企业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2.攻坚克难阶段(2022年8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对基础较为薄弱、较为困难的企业,集中力量攻关,确保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
3.总结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全面总结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查找问题,总结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的重要性
要充分认识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统计生产方式的重要抓手。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将有效提升我区统计数据质量,保证统计报表数出有源,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防范统计虚瞒漏报。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将有助于领导干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真实状况,统计工作者准确填报统计报表,有效保护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者。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将有效提高企业统计工作效率,减轻企业统计工作负担。
(二)认真组织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
区统计局要加强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立、应用情况及资料留存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应用电子统计台账,确保企业科学规范、及时准确记录台账,并基于台账报送统计数据。及时与市统计局相关处室沟通联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认真按进度组织实施,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三)加强业务指导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要加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宣传和推动,引导企业充分认识电子统计台账对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统计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消除企业对电子统计台账的疑虑,最大程度调动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并熟练掌握电子统计台账使用方法,协调解决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企业依法加强信息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