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府办发〔2018〕138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三城同创”城区交通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三城同创”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永川区“三城同创”城区交通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城区交通日益拥堵,群众期盼出行畅通。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结合永川“三城同创”工作要求,按照“一街四方”联勤联动工作要求,集中整治占道经营、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城区街道整洁、交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规范、市民文明守法。
(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城区无乱停乱放车辆,未划定临时停车位的城区道路上无车辆停放;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三)城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各种非法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行为得以有效遏制;客运车辆、出租车随意停车、随意掉头、上下客等交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乱停乱放、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站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货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闯禁违法行为基本杜绝;营运车辆违法载人得到有效管理;各种在车站专门揽客的掮客违法行为受到依法打击,车站区域秩序良好。
(四)城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区停车场(点)、视频监控系统、道路隔离设施、行人过街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城区道路功能逐步健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新城片区、凤凰湖产业园区等建成区内所有道路。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包括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泊位、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法营运、客运车辆站外上客、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滞站揽客等违规行为。
3.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准载0.6吨以上货车违禁入城的违法行为。
4.渣土车、货运车辆冒装洒漏、车容不整等违法行为。
5.占道经营、堆物作业、乱搭乱建、乱挖乱占城市道路等影响交通通行、市容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政府出台整治通告,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网络和LED广告、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种违法行为危害性和整治的意义,表明政府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决心。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集中宣传,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提升宣传效果。争取全社会理解支持,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严密组织,集中整治。按照“一街四方”工作要求,拟从四个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分为12个整治小组,每个小组由公安2人,交委1人,城管2人组成。集中整治期间,每天(包括周末和节假日)工作时间为8:00-20:00, 每日保证10个小组工作,2个小组轮休。每日2个小组负责20:00-22:00的夜间违法查处。
(三)疏堵结合,稳妥推进。信访办指导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各镇街制定分预案,积极稳妥处置网上舆情,严防群体性事件。各镇街对市民要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保障有力,确保实效。落实好经费、人员和办公场地等保障,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要认真研究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整治工作提供各项政策和法律支持,确保整治行动依法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按照“一街四方”工作要求,抽调人员搭建工作专班,及时召开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发布政府通告,利用各种媒体及形式全面宣传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3月31日)
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制定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人员违法处理流程、采取蹲点守候、错时执法、集中执法等方式,对重点整治区城、重点整治对象进行高压整治。先集中力量整治新城区,再集中力量整治老城区。各镇街按照维稳预案做好稳控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推进,全区面上稳定。
(三)常态整治(2019年4月1日起)
根据工作要求,实时调整集中整治小组工作职责,转移工作重心,建立常态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永川区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组 长:文良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建中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宋朝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建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自明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曾宪勇 区交委主任
刘家庆 区财政局副局长
尧华霖 区信访办副主任
何 滨 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周 勇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张啸红 区交委党委委员、交通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陈 跃 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闻世兵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仕林 胜利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胡渝洪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世国 区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周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啸红、陈跃为副主任,负责整治办日常工作。
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考核组、集中整治组、消防通道整治组、宣传及舆情控制组、信访维稳组,各自负责承办相关具体工作。
(二)工作组成员及职能职责
1.综合协调考核组
组 长:袁新忠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政委
副组长:周有方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总支委员
刘兴彬 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刁建军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综合整治筹备工作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发等会务工作;
(2)负责草拟工作方案、管理制度、通告、通知、简报、通报、计划、总结以及其他文字材料等工作;
(3)负责宣传资料的整理、编发和对外宣传、协调工作,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整治动员、发动等宣传工作;
(4)负责建立规章制度,管理考核各单位的抽调人员;
(5)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集中整治组
组 长:王永政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刘兴彬 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唐大川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工作职责:
(1)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2)开展交通运输秩序整治;
(3)开展非交通占道整治;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消防通道整治组
组 长:苟 森 区消防支队政委
副组长:蹇 峰 区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所长
张大平 区公安局萱花路派出所所长
曾海波 区公安局南大街派出所所长
刘泽强 区公安局凤凰湖派出所所长
工作职责:
(1)对全区消防通道标牌、标线、隔离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按属地管理原则报请相关单位安排资金对缺损的设施进行完善;
(2)对消防通道内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宣传及舆情控制组
组 长:何 滨 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副组长:胡富春 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曾强彬 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城区大队长
刁建军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活动策划,制订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广告宣传、邀请媒体、组织协调采访活动;
(3)负责相关宣传资料的制作、发放;
(4)负责舆情的管控和化解;
(5)负责组建文明劝导队伍,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守法;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5.信访维稳组
组 长:尧华霖 区信访办副主任
副组长:闻世兵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仕林 胜利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胡渝洪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职责: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信息收集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做好信访人员的稳定工作;
(2)处理集中整治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区政府综合整治通告,向社会发布。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项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区信访办:指导牵头部门做好整治风险评估工作,提前向市信访部门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协调处理整治工作中的有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牵头宣传工作,对整治中出现的舆情进行正面引导、控制,组织新闻媒体、志愿者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集中办公场所建设、执法装备、宣传经费以及整治办日常开支等各项经费保障。
区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严格查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不按规定行驶、不避让行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组织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区交委:负责整治处理各类非法营运行为,查处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滞站揽客行为;科学配置城市交通运力,健全公共交通布局体系。
区城市管理局:及时发现、查处车辆违规占用人行道、临时停车位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占用临时停车位的停车秩序;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道路及消防通道隔离设施,标志标牌设置;负责整治办办公用地及各项工作经费的落实。
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道路及消防通道隔离设施,标志标牌设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位设置建设,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予以配合。
区教委:负责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相关活动。
区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合理制定地下停车库、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区残联:负责教育引导残疾人遵纪守法,做好残疾人群体的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
区消防支队:对城区消防通道进行排查清理,查处各类非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员参与辖区整治工作,及时摸排辖区非法营运基本情况,化解不稳定因素,督促社区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和要求,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履职,牢固树立敢于碰硬,敢打硬仗,长期作战的思想,不推诿、不懈怠,确保整治出实效。
(二)加强联系沟通,密切相互配合。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合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参与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依法办事,注重策略方法。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讲究方法策略,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完善执法手续,注重证据收集、固定,不得违法行政、野蛮执法,坚决杜绝因工作疏漏、失误或方法不当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注重长效,建立机制。各参与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属地街道积极参与,建立完善城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管理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强力整治,做到“整治一条街,巩固一条街,保持一条街”,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五)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确保人员、措施落实到位。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整治工作中不负责任、敷衍应付、行动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汇总报告。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向整治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要严格信息报送纪律,对外宣传口径由区政府新闻办统一把关,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整治办要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实时推广经验做法,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