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7564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18〕3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1-01 发布日期: 2018-11-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发〔2018〕37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7564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18〕3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11-01
发布日期: 2018-11-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发〔2018〕37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永川府发〔201837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综合管理

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181023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

 

为加快“三城同创”步伐,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充分展现永川城市形象,让市民生活更美好,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1号)精神,结合永川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扎实”和“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着力在“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上求突破,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努力创造与成渝城市群节点城市相匹配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使永川成为“近悦远来”的美好旅游城市,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永川发展“一二三四”总体要求,坚持以“整洁有序为基础、品质特色为重点、味道神韵为追求”的工作思路,以“三年治污、三年缓堵、三城同创、三管齐下(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为抓手,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长效,力争城市综合管理当年见成效、三年大变化、五年大提升。

“当年见成效”:2018年,形成区级有关部门、城区街道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马路办公”,扎实推进设施容貌提升、绿化景观提升等行动,最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治。城市综合管理高位协调机制、督查督办机制和发动市民参与机制全部建立,属地责任、协同责任清晰明确,城市综合管理实现全覆盖,城市环境有明显变化。

“三年大变化”:2020年,深入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治标固本同频共振,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品质达到全国文明城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区的有关指标要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基本建立,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区。城市面貌显著变化,市民认同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永川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高。

“五年大提升”:2022年,行动方案项目计划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区达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成功,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充分展现环境干净、市容整洁、秩序规范、城绿相生、风貌独特的永川城市新形象。

三、重点任务

以“三管齐下”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更加突出“三年治污、三年缓堵、三城同创”。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精细化,推进“大城细管”。严格按照“路树房、桥栏站、灯牌线、棚亭伞”管理标准,以城市的点(窗口地区)、线(重要干线)、面(管理薄弱面)为重点,以“工匠”精神,“用心、用情、用力”综合整治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影响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的顽症痼疾,让城市一步一景、步移景换。

1实施“三年治污”行动。打赢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城区截污及雨污管网专项整治,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雨污管网20.9 公里;开展市政管网普查,改造错、破、堵老旧管网,全面整治排污点,严防生活污水直排江河,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做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养殖污染及屠宰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畜禽养殖场 I 类污染源全部关停,生猪定点屠宰场 I 类污染源全面关闭或搬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维专项整治,到2022年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设计处理能力5.5万吨/日,新建污水处理厂2 座、新增设计处理能力5.5万吨/日,完成永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处理能力9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标排放,临江河流域二三级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加快河道补水专项整治,建成南瓜山水库、石梁桥水库和小安溪到临江河城区段连通工程,满足城区河道枯水期生态补水。加快河道清淤与清漂专项整治,城区河道干流及其支流全面清淤,保持长江、临江河流域干流和支流水域清漂常态化着力打造城区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水环境。加快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恢复临江河流域生态系统。大力整治城区农贸市场,按照+标准推进菜市场建设改造,2020建设改造达标率达100%加快餐饮行业和小作坊污染专项整治,实现污水规范处理后达标进入污水管网。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到2022年城区新增处置能力100/日,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2建设生态园林城区。修编《永川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含绿线划定)、《永川区城市绿道规划》、《永川区郊野公园保护与利用规划》、《永川区滨河公园专项规划》和《永川区城市山体绿化修复》等专业专项规划,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施人行道林荫改造,改造中山大道、渝西大道、文昌路、昌州大道东段、凤龙大道、兴龙大道凤凰湖园区段、凤凰路、兴龙湖支路等达标林荫道34100公里。开展立体绿化、滨河绿化等城市绿化建设,改造城市水体岸线约20公里,引导社会单位拆墙透绿、拆围建绿、破硬复绿。规范和引导居民开展阳台、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美化城市待建地、裸露地1000亩。加强行道树动态管理,规范裁剪造型与树种搭配,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处置歪树病树。实施城区山体保护修复,恢复山体自然形态,确保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90%

实施增绿添园。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地总量,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休憩、活动空间。到2022年增加城市绿地900余万平方米以上,新改建植物园、红旗河滨河公园、三河汇碧滨河公园等社区公园(游园)社区体育文化公园13个,新改建探花湿地公园、跃龙湖湿地公园、巴渝盆景园等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生态公园、湿地公园14个,加快南瓜山、望城山、桃花山等城市山地公园建设,形成布局均衡、点线面结合、城绿相生的城市绿化网络。到2022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全面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目标。

推进增花添彩。科学拟定园林植物种类选择与配置方案,提升园林景观。补植补栽多年生开花植物,实施兴龙大道、凤龙大道、昌龙大道、红河大道、人民大道、汇龙大道、玉屏北路、官井路等道路绿化增花添彩提档升级。鼓励市场化建设苗圃基地,3年内实现花草苗木供应本土化。开展桥头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对跨河桥桥头、人行天桥绿化进行建设提升,充分体现园林绿化、城市文化的内涵和底蕴。开展兴业大道、一环路等城市绿廊建设,实施城市重要干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对道路中分带、两侧绿化、道路节点绿化进行提升。在城市绿地重要节点打造园林景观,在道路绿化带、街头游园栽种适宜生长色叶树种和开花植物。到2020年,实现城区跨河桥桥头、主要城市道路和立交桥节点以及城市空地园林绿化品质的全面提升。

3.实施三年缓堵行动。按照疏引结合、建管并重、轻重缓急、综合施策的原则,在中心城区实施交通缓堵三年行动。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和改造,新改扩建道路48.93公里;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公交首末站11个,改造非港湾式公交站点125个;加强步道、过街天桥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水电职业学院、商贸城等人行天桥3座,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萱花人行天桥、玉屏人行天桥,提高道路通达性;新建公共停车场12个,新增停车泊位约2570个;规范设置和管理路内停车位,推行差异化停车价格收费和智能化停车设施共享政策,到2020年增设路内停车位5000余个;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实施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4. 着力打造示范路。提升主街道城市形象,按照示范引领,本着一街一景、一路一特色的原则,有机更新市政设施,系统实施路面改造、绿化提档、立面美化、招牌整治、杆线入地、色彩规范、交通优化等工程,充分融合城市家具、街景小品、夜景亮化等景观要素,形成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特色鲜明的整体景观效果。开展城市道路隔离设施品质提升、城市隧道和人行天桥等容貌整治,绿化美化各类城市桥梁,装饰美化供电、通讯、配电等设施。实施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加强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建设、改造,改造人民大道、红河大道、渝西大道中段等车行道,改造面积40余万平方米,保障行车安全平稳,到2022年,城市道路沥青化率达到100%;改造中山大道、桂山路、红河中路等人行道,改造面积20余万平方米;采取微更新方式,开展道路破损窨井盖、水篦子专项整治,消除马路拉链肚脐,提升城市载体服务功能。开展雕塑小品品质提升,因地制宜增加城市雕塑小品、休憩座椅等人文景观,综合利用零星用地、低效用地建设公共活动空间,提升城市品味。开展店招店牌品质提升,对店招标牌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整体改造提升,实现规范统一、整洁靓丽。开展标志标线标牌品质提升,规范设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牌、道路指示牌、路(地、桥)名牌、旅游指示牌,增添双语或多语种内容。从2019年开始,每年实施2条以上示范路建设,到2022年打造兴龙大道、人民大道、兴业大道、龙马大道、永和大道、汇龙大道、昌州大道、一环路、环北路、文昌路10示范路。其他城市道路参照示范路标准,逐条改造达标,塑造旅游城市新形象。

5.整治市容环境卫生。开展暴露垃圾治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提高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重点整治主城区核心商圈、重要干道、人行天桥等窗口地带环境品质,始终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治。提升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70%;到2022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深入推进城乡接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薄弱环节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推进“厕所革命”,统筹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积极倡导社会单位公厕对外开放,到2020年城区新增公厕75座;推进实施城市公厕提档升级行动,城区主次干道公厕达到二类标准,完善公厕标志标牌。2022年,基本形成良好的城市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6.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美化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制定《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行动方案》,加快城区垃圾收运系统提档升级,全面推行“垃圾桶+后装压缩车+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垃圾收运模式,探索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运站点,探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评价工作,逐步做到生活垃圾精准投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基本全覆盖;到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明显成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到2022年,3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

7强化垃圾处置利用。深化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综合整治。严格垃圾收运处理污染控制,健全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城市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治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收费行为。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高。到2020年,完成生活垃圾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工程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超过80%,力争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到2022年,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超过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8.治理城市“三乱顽疾”。重点实施“三大整治”(整治乱摆摊设点、整治乱停乱放、整治广告乱象)。深入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开展建筑屋顶杂物清理、私搭乱建拆除行动,到2020年,新增违法建筑得到有效控制,到2022年存量违法建筑逐步消除。加强城市出租客运市场和车容车貌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行为。依法治理城市“僵尸车”、城市“牛皮癣”和“发卡族”,综合整治车辆(含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驶、违法营运、违法停放、违法占用交通设施等突出问题。设置临时占道经营规范管理摊区,依法查处违法占道施工、占道堆放和在非指定区域(时段)露天烧烤、露天焚烧行为。强力整治“广告乱象”,强化户外广告规划管控、规范设置,合理设置户外公益广告阵地载体,重点整治核心商圈、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地区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招牌,2020年打造店招店牌示范街道8条。2022年,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实现规划管控、规范设置,违规广告和招牌基本拆除完毕,城市空间更加通透,户外广告及招牌合规率达到98%。深入推进“蓝天行动”,严格建筑渣土密闭运输和建筑渣土消纳场管理,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使用率达100%。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单位扬尘控制“黑名单”,创建和巩固市级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5条。到2020年,建成区基本消除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摆摊、乱开挖、乱堆放、乱倾倒、乱停放和违章施工、违规运输建筑渣土等违法行为。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开展易涝点整治与改造,完成排水防涝补短板项目建设,2022年全面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目标

9.打造有序城市空间。编制完成《永川区环卫设施布点规划》《永川区给水设施及管网规划》《永川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布点规划》《永川区架空线路下地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强临街临河、窗口地区、重要视线通廊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立面维护改造,整饰、美化房屋立面。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档案建设,整合公安、交通、城管、通信、电力等部门杆塔资源,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实施“多杆合一、多箱合一”改造,规范设置空中管线和道路杆箱等设施。全面推进城市管线下地,力争5年内全部完成下地改造。全面整治空调外机“挂设乱象”,严格按规范设置。推行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

10.提升城市照明品质。编制完善《永川区城市照明规划》,重点突出“三河、四片、五带景观照明,加快建设三河汇碧滨河照明景观带,分步实施渝西广场片区、人民广场片区、兴龙湖片区、神女湖片区及兴龙大道沿线南北主轴景观带、昌州大道高铁沿线东西主轴景观带、一环路沿线东西次轴景观带、人民大道沿线东西次轴景观带、汇龙大道沿线南北次轴照明景观带建设景观照明智能化集中控制系统,实行“一把闸刀”管理,有效提升城区景观照明整体性。20202021年,逐步实施城区景观照明提升、完善。对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无灯区及照明暗盲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基本消除照明暗盲区。大力倡导绿色照明,到2022年,LED路灯比例达到50%,景观灯饰LED灯比例达到90%,路灯智能控制率达到80%实施永川夜景灯饰,到2020年建成人民广场片区、兴龙湖片区、神女湖片区、凤凰湖片区、“三河汇碧”夜景灯饰。到2022年完成老城片区、城市节点桥梁、河道两岸、广场、公园、街心花园、繁华窗口地区的临街建(构)筑物、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和城市夜景灯饰规划中规定应设置的城市夜景灯饰,着力打造永川夜景名片。

11.加强供水能力建设。编制全区《城市节水工作专项规划》。优化城区水厂布局,协同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城区水厂项目建设,推进城区在建和拟建桥梁隧道同步实施城市应急供水互联互通管网工程,到2022年新增供水能力10万吨/日。加强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检)测、评估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确保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适时公布水质状况。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2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供水管网和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非计划性停水事故。实施城区公共直饮水项目和老旧居民住宅用水提质工程, 2018年完成涉及 2000户老旧居民小区庭院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到2020年国家节水型城区创建成功,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12.推广标准规范体系。统一全区城市综合管理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的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街面秩序、交通秩序、城市照明、空间立面、环境保护等标准,推广运用《重庆市主城区绿化品质提升增花添色设计技术导则》《重庆市主城区绿化品质提升种植土壤管护技术导则》《主城区城市道路隔离设施品质提升方案》《主城区城市桥梁容貌整治方案》《主城区城市隧道和下穿道容貌整治方案》等,制订《永川城市提升园林绿化技术导引》和《永川园林植物推荐名录》,统一规范全区施工围挡。强化标准实施的整体性和持续性,为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供标尺和支撑。构建城市精细化管理预算调整协调机制,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城市综合管理预算调整规定,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

(二)突出智能化,推进“大城智管”。

加快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加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强化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打造“设施物物互联、感知立体精准、数据海量丰富、资源集约共享、决策智慧科学、信息安全可控”的永川智慧城管,让市民生活更加便捷。

1.建设立体精准感知系统。夯实数字化城市管理基础,优化工作流程和扁平化管理机制,完善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事部件管理法,形成“大城管”格局。到2020年,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协同机制全面建成,建成区数字化管理覆盖率达到90%。信息采集、立案、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等闭环流程运行流畅,案件按时处置率80%以上,案件结案率85%以上。通过应用物联传感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对城市管理的人、事、地、物、组织诸方面实行立体监测和精准感知,实现对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街面秩序等全行业全领域全流程全方位的智能化监控,形成城市管理人员管控、作业过程、作业标准、作业绩效“一张图”。力争5年内城区基本完成重要区域桥隧、人行天桥与地通、危险源、井盖、灯杆、古树名木、园林绿化、城市内涝、大型户外广告、作业车辆、人员定位等智能泛感知的试点示范与推广应用。

2.推动宽带泛在万物互联充分利用各类宽带有线、无线网络和5G通信技术,综合运用RFID(智能化数据采集系统)、二维码、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手段,促进城市管理中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的全面互联、互通、互动,实现重大桥梁、隧道等感知监测率、行业作业车辆监控率、重要区域停车诱导覆盖率、大型户外广告监控率达到100%,照明设施感知监控率、重要环卫设施监控率、重要区域下水道危险源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城市管理行业井盖监控水平显著提升,为城市管理随时、随地、随需、随意应用提供保障。加强城市管理与公安、交通、消防、综治、应急等多部门视频资源共享应用,全面整合城市管理领域数据资源,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等壁垒,搭建城市管理部件物联和视频智能监控“两张网”,提高实时通信能力,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数据“内畅外联”。

3.深化智能融合全面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化升级,建设城市管理综合监管协调平台,开展智能发现、智能派遣和非现场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智能化应用。推进城市管理智能业务系统建设,构建集智能城市公用设施、智慧环卫、智慧水务、智慧执法、智慧园林绿化等为主体的智能城市管理综合业务系统。按“1+N”(1个市级平台加N个区级平台)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2018年新建1500个智能化停车位。搭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深度开发城市管理官方微信和市民城管通APP应用功能,推进“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与“49812345一号通”的有机融合,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造“服务公社”和“指尖上的城管”等信息平台,建成智慧综合服务公交站牌100个,提升惠民便民服务水平。到2020年底,建成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和智慧城市管理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城市管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加大城市管理智能化融合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

4.强化行业安全智能监管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责任清单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环卫处理和城市管线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强化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开展市政结构设施、排水防涝设施、供水设施等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在线监测预警率达到100%。建成城市桥梁结构设施监管系统,结构设施检测评估率达到100%,结构设施病害整治率达到100%,确保结构设施安全运行,全面打造“平安永川”。

5.强化应急快速能力建设。加强各类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物资装备储备,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和保障措施,提高应急事件智能化处置水平。完善并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有效衔接,落实队伍训练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监管,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发展,到2020年完成永川区域性应急中心项目建设。

(三)突出人性化,推进“大城众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三城同创”为抓手,立足市民期待,关注市民需求。从群众关心的小事、身边事抓起,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城市综合管理中来,加强依法文明管理,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普法活动,畅通市民建议、投诉渠道,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努力做到城为民建、市为民享,人民城市为人民。

1.纵深推进三城同创国家卫生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全国文明城区是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生态发展等方面的最高荣誉,是推动永川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建设高水平城市的必由之路。深化城市创建工作广度和深度,开展城市管理“四小”“四新”发明创造评选活动,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及最美街区、最美公园、最美公厕等社会评选活动,激发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开展“乱吐、乱扔、乱倒”等专项治理,德法并举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引导市民自觉抵制车窗抛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编印市民文明行为手册,培育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新风尚。到2020年成功创建成国家卫生区,到2021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创建成功,到2022年全国文明城区基本达标。

2.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尊重市民对城市综合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鼓励广大市民为城市综合管理出谋划策。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报道“三城同创”系列工作开展“文明宜居永川城”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良好习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定期曝光市民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大力宣传城市综合管理法规制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让市民自觉爱护城市、抵制违法行为。积极宣传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实施效果等,通过经常性、多样化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晓城市管理、理解城市管理、支持城市管理、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3. 实施“一街四方”联勤共管机制。建立社区、公安、城管、市场监管“一街四方”联勤共管机制,通过强有力的联合执法管理和联合集中整治,常态化加强城区公共交通、街面秩序、停车秩序和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等日常巡逻监管,对乱停乱放、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等最常见、最易反弹问题进行严管重罚,做到见违必究、纠违必罚,有效提升执法的威慑力和成效性。创新社会共治共管,编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家门口的城市综合管理便民服务。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永川更洁净”工作,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深化实施“门前三包”工作。引导市民通过“498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新闻媒体、公众微信号等投诉问题、建言献策。探索推广“路长制”“街长制”“巷长制”“楼长制”“店长制”等基层管理有益经验,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促进居民自治。

4.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为重点,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执法能力。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配置与城市综合执法要求相适应的执法装备、取证设备和执法系统。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和办案流程,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加强城市管理与公、检、法、司之间的联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有效对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公安交巡警联合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考核组,分别负责落实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各项事宜、定期调度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以及督查督办领导小组部署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和落实奖惩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级有关部门、城区街道办事处、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要加强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落实城市综合管理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事项,通过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定期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消除管理盲区。城外镇(街)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与城区同步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项工作。

(三)狠抓队伍建设。区级有关部门、城区街道办事处、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要培养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的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强化城市管理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培育工匠精神,形成素质过硬、结构优化的城市综合管理队伍。城区以街道为单位,整合现有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组建城市综合管理监督员队伍,负责制止、劝导不文明行为。关爱改善一线环卫工人、疏浚工人、绿化工人和设施维护工人等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引导教育,让他们工作有激情、敢担当。

(四)强化经费保障。区、街道(镇)两级财政要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突出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的经费投入,对城市综合管理经费优先足额安排。编制完善城市综合管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投入机制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以及城市综合管理应急抢险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街(镇)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建立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运行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

(五)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将相关目标任务纳入区政府对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镇)年度目标考核专项内容。按照《永川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对城区街道、有关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月排名、季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区财政局会同区城市管理局统筹安排城市综合管理专项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健全完善责任落实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永川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永川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一)实施“三年治污”行动。

 

 

 

 

 

 

1.加快城区截污及雨污管网专项整治,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雨污管网20.9公里;开展市政管网普查,改造“错、破、堵”老旧管网,全面整治排污点,严防生活污水直排江河。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新城建管委、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一、突出精细化,推进“大城细管”。

 

 

 

 

 

 

 

 

 

 

 

 

 

 

 

 

 

 

 

 

 

 

 

 

 

 

 

 

 

 

 

 

 

 

一、突出精细化,推进“大城细管”。

 

 

 

 

 

 

 

 

 

 

 

 

 

 

 

 

 

 

 

 

 

 

 

 

 

2.加快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做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煤管局、国网永川电力公司、区安监局、凤凰湖管委会、新城建管委,相关镇街。

 

3.加快养殖污染及屠宰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畜禽养殖场I类污染源全部关停,生猪定点屠宰场I类污染源全面关闭或搬迁。

区农委

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国土房管局、区食药监分局、相关镇街。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维专项整治,到2022年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座,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完成永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临江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二三级管网实现全覆盖。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凤凰湖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

 

5.加快河道补水专项整治,建成南瓜山水库、石梁桥水库和小安溪到临江河城区段连通工程。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凤凰湖管委会、新城建管委。

 

6.加快河道清淤与清漂专项整治,城区河道干流及其支流全面清淤,保持长江、临江河流域干流和支流水域清漂常态化。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城管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相关镇街。

 

7.加快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恢复临江河流域生态系统。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林业局、相关镇街。

 

8.按照+标准推进菜市场建设改造,2020建设改造达标率达100%

区商务局

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水务局,相关镇街。

 

9.加快餐饮行业和小作坊污染专项整治,实现污水规范处理后达标进入污水管网。

区食药监分局

区工商分局

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相关镇街。

 

10.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城区新增处理能力100/日,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以上。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等。

 

 

 

 

 

 

 

 

 

 

 

 

 

 

 

 

 

 

(二)建设生态园林城区。

 

 

 

 

 

 

 

 

 

 

 

 

 

 

 

 

 

 

 

 

 

 

 

 

 

 

 

 

11.实施龙马大道、文昌路、兴业大道、昌州大道东段、站前大道、恒大西路、祥龙路、灵龙路、金龙路、民安路、凤龙大道、兴龙大道凤凰湖园区段、等人行道林荫改造,改造达标林荫道100公里。

区城管局

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

 

12.开展立体绿化、滨河绿化等城市绿化建设,改造城市水体岸线约20公里。

区城管局

区水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

 

13.规范和引导居民开展阳台、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绿化美化城市待建地、裸露地等空地1000亩。

区城管局

区国土房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城区街道等。

 

14.加强行道树动态管理,规范修剪造型与树种搭配,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处置歪树病树等。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交委。

 

15.实施山体修复保护,确保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90%

区国土房管局

区规划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林业局,城区街道。

 

16.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到2022年城区增加城市绿地900万平方米以上。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城区街道等。

 

17.新改建粽粑、崩山坡、植物园、狮子坡、毛家坡、更棚坡、黄桷坡、凤凰湖园区滨河公园、芭江桥滨河公园、红旗河滨河公园、三河汇碧滨河公园等社区公园(游园)、滨河公园和社区体育文化公园13个。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文化委,城区街道。

 

18.新改建探花、跃龙湖、栏杆滩、跃进湖、来龙湖、城南、巴渝盆景园、南瓜山、蔡英岩、老高速路口园等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生态公园、湿地公园14个。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城区街道。

 

19.加快南瓜山、望城山、桃花山城市公园建设。

区规划局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林业局,辖区街道。

 

20.实施兴龙大道、红河大道等城市主干道道路绿化增花添彩提档升级。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

 

21.鼓励市场化建设苗圃基地3年内实现花草苗木供应本土化。

区林业局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城区街道。

 

22.开展跨河桥桥头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交委。

 

23.开展兴业大道、一环路绿廊建设。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辖区街道。

 

24.在城市重要节点打造园林景观,栽种长色叶树种和开花植物。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建委。

一、突出精细化,推进“大城细管”。

 

 

(三)实施“三年缓堵”行动。

25.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和改造,新改扩建道路48.93公里。

区城乡建委

区规划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

 

 

 

 

 

 

 

 

 

 

 

 

 

 

 

 

 

 

 

 

 

 

 

 

 

 

 

 

 

 

 

 

 

 

 

 

 

 

 

 

 

一、突出精细化,推进“大城细管”。

 

 

 

 

 

 

 

 

 

 

 

 

 

 

 

 

 

 

 

 

 

 

 

 

 

 

 

 

 

 

26.建成公交首末站11个,改造非港湾式公交站点125个。

区城乡建委

区规划局、区交委、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城管局。

 

27.新建人行天桥3座,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人行天桥2座。

区城乡建委

区规划局、新城建管委、区城管局。

 

28.新建公共停车场12个,新增停车泊位约2570个。

区城乡建委

区规划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公安局。

 

29.规范设置和管理路内停车位,推行差异化停车价格收费和智能化停车设施共享政策,到2020年增设路内停车位5000余个。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局

区规划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公安局。

 

30.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

区公安局

区城管局、区交委,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

 

 

 

(四)着力打造“示范路”。

 

 

 

 

 

 

 

 

 

31.有机更新市政设施,系统实施路面改造、绿化提档、立面美化、招牌整治、杆线入地、色彩规范、交通优化等工程。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局

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交委,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及管线单位。

 

32.开展城市道路隔离设施品质提升、城市隧道和城市桥梁容貌整治。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公安局、区交委。

 

33.装饰美化供电、通讯、配电等设施。

区城管局

国网永川电力公司等管线单位。

 

34.加强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建设、改造,改造车行道40余万平方米,到2022年城区城市道路沥青化率达到100%

区城管局

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

 

35.改造中山大道、桂山路、红河中路等人行道20余万平方米。

区城乡建委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

 

36.开展道路破损窨井盖、水篦子专项整治,消除马路“拉链”和“肚脐”。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水务局及管线单位。

 

37.因地制宜增加城市雕塑小品,综合利用零星用地、低效用地建设公共活动空间,提升城市品位。

区国土房管局

区规划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文化委、城区街道。

 

38.规范设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道路指示牌,路(地、桥)名牌、旅游指示牌等标志标牌。

区公安局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民政局、区旅游局、区规划局等。

 

39.2022年打造“示范路”10条。

区城管局

区城乡建委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五)整治市容环境卫生。

40.开展暴露垃圾治理,重点整治主城区核心商圈、重要干道、人行天桥等窗口地带环境品质。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41.2020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70%;到2022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42深入推进城乡接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薄弱环节环境卫生整治。

区城管局

区国土房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43.深化“厕所革命”,统筹规划布局城区公共厕所,到2020年城区新增公厕75座,到2022年基本形成良好的城市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区规划局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44.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加快城区垃圾收运系统提档升级,全面推行“垃圾桶+后装压缩车+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垃圾收运模式。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45.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基本全覆盖;到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明显成效。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教委、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局等。

 

46.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到20223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各镇(街),区农委等。

 

(七)强化垃圾处置利用。

47.深化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综合整治。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各镇(街),区农委等。

 

 

一、突出精细化,推进“大城细管”。

 

 

 

 

 

 

 

 

 

 

 

 

 

 

 

 

 

 

 

 

 

 

 

 

 

 

 

 

 

 

 

 

 

 

 

 

 

一、突出精细化,推进“大城细管”。

 

 

 

 

 

 

 

 

 

 

 

 

 

 

 

 

 

 

 

 

 

 

 

 

 

 

 

 

48.开展城市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治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收费行为。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等。

 

49.2020年,完成生活垃圾发电厂、厨垃圾处理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及膜下水处理工程建设。

区城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陈食街道等。

 

50.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超过80%,力争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到2022年,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均超过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等。

 

 

 

 

 

(八)治理城市“三乱顽疾”。

 

 

 

 

 

51.深入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到2020年新增违法建筑得到有效控制,存量违法建筑逐步消除。

区规划局

区国房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52.整治城市“僵尸车”,综合整治各类车辆违法行驶、违法营运、违法停车、违法占用交通设施等问题。

区公安局

区交委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残联、区质监局等。

 

53.整治城市“牛皮癣”、冒装撒漏、违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现象。

区城管局

区公安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交委、区环保局、区民宗局等。

 

54.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和招牌,重点规范整治城区核心商圈、主次干道、窗口区域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招牌。到2020年打造店招店牌示范街道8条。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工商局等。

 

55.持续推进蓝天行动。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单位扬尘控制“黑名单”,创建和巩固市级扬尘控制示范道路25条。

区城乡建委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交委、区公安局等。

 

56.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开展积水易涝点整治与改造,完成排水防涝补短板项目建设。

区水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等。

 

(九)打造有序城市空间。

57.编制完成《永川区环卫设施布点规划》《永川区给水设施及管网规划》《永川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布点规划》等专项规划。

区水务局

区城管局

区规划局,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58.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档案建设,整合公安、交通、城管、通信、电力等部门杆塔资源,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实施“多杆合一、多箱合一”改造。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公安局、区交委、区规划局、区发展改革委等,国网永川电力公司、电信永川公司、移动永川公司、联通永川公司、铁塔永川公司、广电传媒等管线单位。

 

59.推行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交委等。

 

 

 

 

 

 

(十)提升城市照明品质。

 

 

 

 

 

 

 

 

 

 

60.重点突出“三河、四片、五带景观照明和功能照明。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

 

61.建设核心区域景观照明智能化集中控制系统,实行“一把闸刀”管理,有效提升城区景观照明整体性。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

 

62.大力倡导绿色照明,到2022年,LED路灯比例达到50%,景观灯饰LED灯比例达到90%,路灯智能控制率达到80%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城乡建委。

 

63.2020年建成人民广场片区、兴龙湖片区、神女湖片区、凤凰湖片区、“三河汇碧”夜景灯饰。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城区街道。

 

64.2022年完成老城片区、城市节点桥梁、河道两岸、广场、公园、街心花园、繁华窗口地区的临街建(构)筑物、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等夜景灯饰。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城区街道。

 

(十一)加强供水能力建设。

65.优化城区水厂布局,协同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城区水厂项目建设,到2022年新增供水能力10万 吨/日。

区水务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国资局等。

 

 

 

 

 

 

一、突出精细化,推进“大城细管”。

 

 

 

 

 

 

 

 

 

 

 

 

 

 

 

 

 

 

66.推进城区在建和拟建桥隧同步实施城市应急供水互联互通管网工程。

区水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等。

 

67.加强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检)测、评估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确保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适时公布水质状况。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区卫计委,侨立水务公司。

 

68.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2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供水管网和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非计划性停水事故。

区水务局

侨立水务公司。

 

69.完成涉及2000户老旧居民小区庭院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

区水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70.2020年国家节水型城区创建成功,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区水务局

区政府有关部门,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等。

 

(十二)推广标准规范体系。

71.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的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街面秩序、交通秩序、城市照明、空间立面、环境保护等标准。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城区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国网永川电力公司、移动永川公司、电信永川公司、联通永川公司等。

 

72.按照国家、重庆市有关城市综合管理预算调整规定,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城区街道等。

 

(十三)建设立体精准感知系统。

73.推行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事部件管理法。到2020年,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协同机制全面建成,数字化管理建成区覆盖率达到100%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及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二、突出智能化,推进“大城智管”。

74.力争5年内基本完成重要区域桥隧、人行天桥与地通、危险源、井盖、智能灯饰和灯杆、古树名木、园林绿化、城市内涝、大型户外广告、作业车辆、人员定位等智能泛感知的试点示范与推广应用。

区城管局

区经济信息委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委、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等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国网永川电力公司、侨立水务公司、电信永川公司等管线单位。

 

(十四)推动宽带泛在万物互联。

75加强城市管理与公安、交通、消防、综治、应急等部门视频资源共享应用。

区公安局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政府应急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交委、区安监局、区消防支队。

 

76.全面整合城市管理领域数据资源,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等壁垒,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数据“内畅外联”。

区城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交委、区公安局等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十五)深化智能融合全面应用。

77.加快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化升级,构建集智能城市公用设施、智慧环卫、智慧水务、智慧执法、智慧停车、智慧园林绿化等为主体的智能城市管理综合业务系统。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二、突出智能化,推进“大城智管”。

78.按“1+N”(1个市级平台加N个区级平台)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新建1500个智能化停车位。

区城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新城建管委、软件园。

 

79.搭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推进12319服务热线与“49812345一号通”的有机融合,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造“服务公社”和“指尖上的城管”等信息平台,建成智慧综合服务公交站牌100个,提升惠民便民服务水平。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软件园、区应急办等市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80.建设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形成城市管理综合性数据库,深入开展数据资源应用,构建智慧城市管理“大脑”。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软件园、凤凰湖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十六)强化行业安全智能监管。

 

 

81.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环卫处理和城市管线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隐患整治率100%

区水务局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安监局,天然气公司、侨立水务公司等。

 

82.推进重大市政公用设施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健全安全风险防范管控机制。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区政府应急办等。

 

(十七)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83.完善并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监管,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发展,2020年完成永川区域性应急中心项目建设。

区政府应急办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交委、区水务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教委、区民防办、区商务局、区文化委等。

 

 

 

 

(十八)纵深推进“三城同创”。

84.深化城市创建工作广度和深度,到2020年成功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区,到2021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区创建成功,到2022年国家文明城区基本达标。

区卫计委

区文明办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三、突出人性化,推进“大城众管

 

 

 

 

85.开展城市管理“四新”“四小”发明创造评选活动,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及最美街区、最美公园、最美公厕等社会评选活动。

区文明办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等。

 

86.开展“乱吐、乱扔、乱倒”等专项治理,引导市民自觉抵制车窗抛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区文明办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公安局、区交委等。

 

87.编印市民文明行为手册,培育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新风尚。

区文明办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交委、区旅游局等。

 

(十九)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88.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工作,定期曝光市民陋习和不文明行为。

区委宣传部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

 

(二十)实施“一街四方”联勤共管机制。

89.建立社区、公安、城管、市场监管 “一街四方”联勤共管机制,对乱停乱放、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等最常见、最易反弹问题进行严管重罚。

区城管局

区公安局

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城区街道、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等。

 

三、突出人性化,推进“大城众管

 

 

 

 

90.编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家门口的城市综合管理便民服务。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91.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深化实施“门前三包”工作。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92.引导市民通过“498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新闻媒体、公众微信号等投诉问题、建言献策。

区城管局

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总值班室)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93.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促进居民自治。

区民政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二十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94.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执法能力。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95.加强城市管理部门与公、检、法、司之间的联动协作,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有效对接。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公安交巡警联合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工作机制。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政府法制办等

 

 

 

 

 

 

(二十二)强化责任落实。

96.加强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目标任务,突出重点项目,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落实城市综合管理责任。

区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四、保障措施

 

 

 

 

 

 

四、保障措施

 

 

 

97.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事项,通过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定期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区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级相关部门、区编办等。

 

(二十三)狠抓队伍建设。

98.培养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的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强化城市管理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形成素质过硬、结构优化的城市管理队伍。

区城管局

区人社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99.以城区街道为单位,整合现有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组建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二十四)强化经费保障。

100.区街道(镇)两级财政要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突出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的经费投入,对城市综合管理经费优先足额安排。

区财政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城管局等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101.编制完善城市综合管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投入机制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以及城市管理应急抢险专项经费保障机制。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相关职能部门。

 

(二十五)严格考核奖惩。

102.按照《永川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对城区街道、有关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月排名、季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区财政局会同区城管局统筹安排城市综合管理专项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

区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政府督查室

区财政局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10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区监委

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督查室

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城区街道。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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