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233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8-18 | 发布日期: | 2018-04-0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M02-02/01等地块控规调整的批复(永川府〔2017〕38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有效性: |
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233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7-08-18 | ||||
发布日期: | 2018-04-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M02-02/01等地块控规调整的批复(永川府〔2017〕38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有效性: |
永川府〔2017〕38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
中心城区M02-02/01等地块控规调整的批复
区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永川中心城区M02-02/01等地块控规调整的报批请示》(永规划文〔2017〕225号),经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川中心城区M02-02/01等地块控规调整。
(一)应加快总体概念方案的规划设计,先行规划建设4S店及汽车后服市场等产业类项目。
(二)控规调整中对部分地块建筑限高不进行明确,在项目方案论证审批中确定。
二、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及要求实施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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